忘服的意思、忘服的详细解释
忘服的解释
忘其从服,忘其职分。《国语·鲁语下》:“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 陈 以 肃慎氏 之贡。”
词语分解
- 忘的解释 忘 à 不记得,遗漏:忘记。忘却。忘怀。忘我。忘情。忘乎所以。 记 笔画数:; 部首:心; 笔顺编号:
- 服的解释 服 ú 衣裳:服装。制服。 穿衣裳:服丧。服用(a.指穿衣服、用器物;b.吃药)。 作,担任:服务。服刑。服兵役。 顺从:信服。佩服。降(俷 )服。服辩(旧指认罪书)。服膺(牢记在胸中,衷心信服)。
专业解析
"忘服"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遗忘、忘记。它属于古汉语用法,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其具体释义可从构词法和古籍用例两方面理解:
一、 字义解析
- 忘 (wàng): 本义指不记得、遗漏。《说文解字》释为“不识也”(来源:《说文解字》)。指记忆消失或未能想起。
- 服 (fú): 在此语境下有两解:
- 衣物、穿着之物: 这是“服”最原始的含义。《说文解字》释为“用也。一曰车右騑,所以舟旋”(来源:《说文解字》),后引申指衣裳。
- 习惯、适应: 引申为习以为常、顺从的状态。如《礼记·孔子闲居》有“君子之服也”意指习惯(来源:《礼记》)。
二、 词汇含义
综合“忘”与“服”的含义,“忘服”可理解为:
- 遗忘衣物: 指忘记了穿衣或脱衣等与衣着相关的行为或状态。这是最直接的字面意思。
- 遗忘习惯/适应状态: 引申指忘记了某种习以为常的状态、规矩或本分。此解更侧重心理或行为上的遗忘。
三、 古籍用例佐证
“忘服”一词的典型用例见于道家典籍《列子》:
- 《列子·周穆王》: “昔者宋有狙公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损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匮焉,将限其食。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与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而怒。俄而曰:‘与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众狙皆伏而喜。物之以能鄙相笼,皆犹此也。圣人以智笼群愚,亦犹狙公之以智笼众狙也。名实不亏,使其喜怒哉!古之人有言:'忘服思服,永言配命。**'”(来源:《列子》)
- 此处的“忘服思服”常被解释为“忘记了(自己的)本分,又想着(恢复)本分”。这里的“服”更倾向于指本分、应循的常理或状态。整句体现了道家对返璞归真、不忘本性的思想。
“忘服”意指遗忘,具体可指:
- 遗忘衣物(字面义)。
- 遗忘习惯、本分或应循的常理(引申义),尤其在《列子》的语境中,强调了不忘本性的哲理。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罕用,主要见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引用。
网络扩展解释
“忘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主要源自古代文献,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解析
忘服(拼音:wàng fú)指忘其从服,忘其职分,即忘记自身应履行的职责或义务。该词出自《国语·鲁语下》:“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
用法与语境
- 古典文献中的用例
在《国语》中,“忘服”用于描述诸侯国需谨记对周王朝的臣服职责,强调不可遗忘分内之事。
- 现代意义
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属于生僻词,多出现在古籍研究或文言文分析中。
补充说明
- “服”的含义:此处“服”指服从、职分,而非“衣服”或“服药”等常见义项。
- 近义词:失职、渎职(需注意语境差异)。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国语》原文或相关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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