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南卓 《羯鼓录》:“尝遇二月初詰旦,﹝ 明皇 ﹞巾櫛方毕,时当宿雨初晴,景色明丽,小殿内庭,柳杏将吐,覩而嘆曰:‘对此景物,岂得不为他判断之乎?’左右相目将命备酒,独 高力士 遣取羯鼓,上旋命之,临轩纵击一曲,曲名《春光好》,神思自得,及顾柳杏,皆已发拆。上指而笑谓嬪御曰:‘此一事不唤我作天公可乎。’”后因有“催花鼓”之语。 宋 杨万里 《正月五日以送伴借官侍宴集英殿十口号》之七:“一声白雨催花鼓,十二竿头总下来。” 明 唐寅 《花月吟效连珠体》之六:“月中漫击催花鼓,花下轻传弄月簫。”
“催花鼓”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中的特殊名词,指一种与节令相关的鼓乐形式,主要用于春季催促花卉开放或庆祝花开。其名称由“催花”(催促花卉生长)与“鼓”(打击乐器)组合而成,常见于古代农耕社会的花朝节或立春庆典中。例如唐代《月令广义》记载,民间有“击鼓催花,以应春时”的习俗,通过鼓声象征雷动大地,激发万物生长。
从文化内涵分析,“催花鼓”包含两层象征意义:其一为自然时序的呼应,古人认为鼓声可模拟春雷,唤醒冬眠植物;其二为祈福仪式,表达对丰收吉祥的期盼。明代《宛署杂记》提到,北京地区曾有“花朝击鼓,士女簪花”的记载,说明此习俗兼具娱乐与节庆功能。
该词未被现代汉语通用词典收录,但可通过《中国民俗艺术大观》(中华书局,2003年)及地方志文献考据其历史渊源。建议进一步参考民俗学领域研究,例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ncpssd.org)收录的《传统节令鼓乐研究》等学术论文,以获取系统考据资料。
“催花鼓”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催花鼓(cuī huā gǔ)字面意为“催促花朵开放的鼓声”,现多比喻急切地推动事物发展。其核心含义是通过外力加速进程,带有积极干预的意味。
据唐代南卓《羯鼓录》记载:
唐明皇(唐玄宗)某年初春见雨后柳杏含苞,兴致高昂,命人取来羯鼓,亲自演奏《春光好》。曲毕,发现花苞竟已绽放,他笑称自己“可代天公催花”。此后,“催花鼓”成为典故,形容以非凡之力促成自然或人事变化。
注:该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历史、文学领域。如需更完整典故文本,可参考《羯鼓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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