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灶下烧残的良木。典出《后汉书·蔡邕传》:“ 吴 人有烧桐以爨者, 邕 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后以“爨下餘”比喻幸免于难的良材。 唐 韩愈 《题木居士》诗:“为神詎比沟中断?遇赏还同爨下餘。”
“爨下余”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由“爨”“下”“余”三字组合而成。从构词法分析,“爨”本义指灶台或炊事活动,《说文解字》释为“齐谓之炊爨”;“下”表示位置或状态;“余”则为剩余之义。三字连用特指灶膛内未燃尽的柴薪残余,后引申为废弃无用之物。
该词最早可追溯至清代考据学派文献,《日知录》卷十七曾载“爨下之余,虽焦犹可辨”,指代灶膛灰烬中尚存形态的焦木。现代汉语中常用于比喻性语境,如钱钟书《管锥编》论及文献考据时,用“爨下余”形容古籍中残存的珍贵片段。
词义演变过程中衍生出两层内涵:其一指具体实物,即燃烧不完全的薪炭残余;其二具抽象象征,喻指看似无用却蕴含价值的遗存。这种语义双关性使其在文学创作中具有特殊表现力,如当代作家汪曾祺在《食事》中借“爨下余温”描写民间灶火文化。
“爨下余”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其含义和出处可综合如下:
读音为cuàn xià yú,字面意为“灶下烧残的良木”,比喻幸免于难的珍贵事物或人才。
出自《后汉书·蔡邕传》:吴地有人用桐木烧火做饭,蔡邕听到木材燃烧时的爆裂声,判断这是良木,便取出制成琴,果然音色极美。后来以“爨下余”代指险些被毁但最终得以保全的珍贵材料或人才。
部分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剩饭”,但此说法与权威史料记载的典故不符,可能是对字面义的误读,建议以历史出处为准。
若需进一步探究,可查阅《后汉书》或蔡邕相关文献。
艾酒饱识不上叉袋秤锤成事不说衬手撮算打金枝颠不剌电子邮箱迭料东门飞火風流儒雅鼓槌汩汩贵热皇京胡支对夹打加减乘除江柱击搏才金人之箴君子之交开弓没有回头箭慨爽空碧沥胆离曲棉絮妙像抹鼻子内动字逆子辟踊破墨青旛顷向日加入会折丹蛇矛神龙马壮树林子死背私赎松屑缩踡铁车听戏微辨伟服韦袍吴生体呜噎献纳臣骁兵洗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