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刺字定罪。《元典章新集·刑部·俞盗诸例》:“放偷盗十贯以上,再犯,首从贼徒,亦合依上例计赃,刺断流配,所据偷盗头口赔赃。”
“刺断”是古代汉语中的司法术语,属于特定历史语境下的专业词汇。《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释义为“审理并裁决案件”,常用于描述官吏对诉讼的决断行为。从构词角度分析,“刺”取“探察、审问”之意,“断”表“判定、裁断”,二字组合体现了古代司法程序中调查与裁决并重的特点。
在文献用例中,《宋史·刑法志》记载:“凡狱讼,州县不能决,则申提刑司刺断”,说明该词多用于上级司法机构对疑难案件的复核流程。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法制体系演变,“刺断”在现代法律术语中已被“审判”“裁定”等表述取代,仅存于历史文献及法学研究领域。
“刺断”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刺断(拼音:cì duàn)主要指刺字定罪,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形式,即在犯人面部或身体刺字(又称“黥刑”)并判决相应罪名。例如《元典章新集·刑部·俞盗诸例》记载:“放偷盗十贯以上,再犯,首从贼徒,亦合依上例计赃,刺断流配”,指对盗窃犯刺字后流放。
刺(cì)
断(duàn)
字面组合义
历史背景
刺字刑罚常见于宋元时期,用于标记盗窃、流放等罪行,兼具羞辱与警示作用。
“刺断”以刑罚含义为主,需结合语境理解。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或仿古表达中。如需考证具体案例,可参考《元典章》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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