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到女家就婚,成为女家的一员。《汉书·贾谊传》:“故 秦 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宋 王逢 《浦东女》诗:“丁男殉俗各出赘,红女不暇亲桑麻。” 清 钮琇 《觚賸续编·芙蓉阁》:“ 崑崙山人 ,少时家贫,出赘於 秋泽 钱氏 。”
“出赘”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含义及用法如下:
指男子到女方家庭就婚,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即俗称的“入赘”。这一现象常见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男子因家贫无力娶妻而选择入赘。
在传统族谱中,“出赘”有两种标注形式:
这一制度反映了古代社会经济因素对婚姻形态的影响,尤其是贫困家庭通过入赘解决婚配问题,同时涉及宗族血脉延续的伦理考量。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或族谱标注规则,可参考、4、6的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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