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州府户曹的小吏。掌文书往返、民形案件的通知诸事。 唐 李翱 《卢司录墓志》:“及为司録,始就官,承符吏请曰:‘前例,某人等十五人合钱二千,僦人与司録养马,敢请命。’”
承符吏是中国古代官府中负责文书传递与行政事务的低级吏员,其名称与职能随朝代演变,核心职责围绕符节文书的管理与执行。以下是详细释义:
“承符”意为承接符命、执行指令,“吏”指官府办事人员。承符吏即专职传递官府文书、执行行政指令的基层吏员,常见于唐宋至明清的地方行政体系。其职能类似现代公文收发与行政助理的结合体,需严格遵循文书传递规程。
唐宋时期:符节传递的核心角色
唐代承符吏隶属州县,负责传递官方符牒(如征税令、司法文书),《唐六典》载其需“受符而承,速达无滞”。宋代沿袭此制,承符吏归入“衙前役”系统,承担赋税催征、囚犯押送等职,见载于《宋史·职官志》。
职能重点:文书时效性、政令执行力。
明清时期:职能分化与基层行政
明代承符吏职能部分并入“驿传司”,清代则演变为“承发吏”,专责公文收发、案卷登记及传唤诉讼当事人。《清会典》明确其“承发文书、稽核程限”之责,隶属州县衙门书吏体系。
职能重点:文书归档、司法辅助。
《吏学指南》(元代徐元瑞撰):
“承符,承命奉符之吏,主速递公移。”
明确其“奉命传递”的核心职能,属基层行政关键环节。可查证原书“吏员篇”。
《水浒传》文学印证:
书中“戴宗”任江州两院押牢节级兼承符吏,反映宋代承符吏可兼职司法押送,佐证其职能多样性。
结语
承符吏作为古代行政链条的基础环节,体现了文书传递与政令执行制度的实际运作。其职能演变映射出中央集权下地方治理的精细化需求,是研究古代官僚体系的重要切口。
“承符吏”是唐代州府户曹下属的低级官吏,主要负责文书传递、案件通知等行政事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承符吏属于唐代地方行政体系中的基层吏员,隶属于户曹(主管户籍、财政的部门)。其名称中“承符”意为承接符节或文书,“吏”指低级公务人员。
唐代地方行政分工细致,户曹作为重要部门,下设承符吏等职位以提高行政效率。其职能体现了古代官僚体系中“文书治国”的特点。
与“符吏”“书吏”等类似职位相比,承符吏更侧重执行层面的通知与协调,而非决策或文书的起草。
注:不同文献对“符”的解释略有差异,部分资料(如)提到“符箓”,但结合唐代行政体系,此处“符”更可能指官方文书或凭证,而非宗教符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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