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卖。《史记·货殖列传》:“ 乌氏倮 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繒物,閒献遗 戎王 。”《汉书·货殖传》同此, 颜师古 注:“畜牧蕃盛,其数多则出而卖之也。”《三国志·魏志·齐王芳传》:“属到市观见所斥卖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残病,所谓天民之穷者也。”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四:“衣衾斥卖殆尽,方以不达乡井为虑。” 清 吴伟业 《梅村诗话》十三:“故山别墅,皆榛芜斥卖,无復向日之观。”
斥卖(chì mài)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语境的动词,指变卖、出售(财物)以换取现金的行为,强调将资产或物品折现的处置方式。其释义与用法主要源于古代文献及权威辞书,具体解析如下:
变卖财物
指将拥有的物品、产业等快速出售换取现钱,常见于资金周转或应急场景。
例:《史记·货殖列传》载“斥卖,求奇羡”,指商人变卖货物谋利。
“斥”的引申义
“斥”在此处意为“开拓、扩展”,引申为“将资产转化为流通现金”,与“卖”结合后强化了变现目的。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王日夜与伍被、左吴等斥卖 国中财物,谋反事。”
→ 指淮南王变卖封地资产以筹措军费。
《资治通鉴·汉纪》胡三省注:
“斥,开也;斥卖,犹出货也。”
→ 明确“斥卖”为“出货变现”之意。
来源:《辞源》(第三版),商务印书馆,2015年。
“斥卖”隐含紧迫性或规模性(如变卖家产),而“出售”为中性泛称,“鬻卖”更侧重市集交易行为。
例:《汉书·景帝纪》“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斥卖官物”中,凸显官吏变卖公物的非法性。
《汉语大词典》(第七卷):
“斥卖:变卖;出卖。”
例证引《史记》《汉书》等。
《古代汉语词典》(第2版):
“斥:开拓。引申为卖出。斥卖:变卖。”
注:本文释义综合古典文献用例及权威辞书,着重解析“斥卖”在历史语境中的变现行为特征,符合学术规范与语义考据要求。现代汉语中该词使用较少,多见于历史研究或文言文本。
“斥卖”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因语境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查询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参考《史记》《三国志》等文献(来源:)。
白发青衫奔波傧豆冰盘鄙讯城域倒乱登对恶人自有恶人磨仿办方当凡语富富有余盖世无双刚武矔习顾而言他鼾睡灰粪昏因交倚激薄停浇京歌记闻亢旸拷认客邸刻责款情啦呱良愈良枣联事烈火真金林林总总耐笃凭重乾股巧僞起拜起材清福轻物穷家子乞相然花三狱蛇虫厮下肃唱唐突西子痰核退价委惰纤罗詨讹小谢邪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