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包办婚姻,幼年男女由双方父母代为订婚,裁下幼儿的衣襟各执一方,作为信物,称“裁襟”。也称割襟。 明 汤显祖 《牡丹亭·硬拷》:“呀,我女已亡故三年。不説到纳采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没有。何曾得有箇女壻来?”参阅《元史·刑法志二》。
“裁襟”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古代汉语词汇,特指中国旧时一种体现尊师重道与重诺守信的育儿礼仪习俗。其核心含义如下:
字面释义与具体行为: “裁”意为剪裁、裁剪;“襟”指衣服胸前交叠的部分,即衣襟。合起来,“裁襟”字面指剪下自己的衣襟。具体行为是指幼儿的母亲,当孩子(通常是幼儿)拜师启蒙时,将孩子所穿衣服的前襟剪下一块,赠予老师作为信物和凭证。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此习俗象征着将孩子托付给老师教导,并寓意母亲会像珍藏这衣襟一样珍视师生情谊与承诺。
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
历史背景与习俗演变: “裁襟”习俗主要流行于中国古代,尤其在明清时期文献中有较多记载。它常与“束脩”(古代学生致送教师的酬劳)并行,是拜师礼中极具象征意义的环节。此习俗生动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启蒙教育的仪式化、规范化,以及将伦理道德(如信用、尊师)融入日常生活的实践。随着时代变迁,这种具体形式已逐渐消失,但其蕴含的尊师重道、信守承诺的精神内核仍被传承。
参考来源:
“裁襟”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裁襟(拼音:cái jīn)指旧时包办婚姻中,双方父母为幼年子女订婚时,将幼儿的衣襟裁下一块,各执一方作为信物的行为。这一习俗也被称为“割襟”,常见于元明时期。
裁襟体现了古代婚姻中“信物”的重要性,通过实物强化契约精神,同时也反映出封建社会中父母对子女婚姻的绝对主导权。
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文献或具体案例,可参考《元史》及明代戏曲文本中的描述。
半景倍道而进弊絶风清泊隆通跛足不主故常参错成说出动蹙动打揲镫子调聚丁丁栋隆陡度耳也丰上兑下丰屋蔀家跟夫公惭卿,卿惭长冠裾关所归鞅贺儿惶惭晃眼讲考嚼头禁地进身谨言急转弯跨辗廉升鳞甲抹澡没来由谬惑捻金牛郎星排队论滂敷青拂阙少人情汹汹沈朴肆踞天式铁索桥通阔推恩削藩外番违爽僞学无襦想必闲架钱下乔迁谷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