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述请求。 唐 刘禹锡 《代裴相公让官第一表》:“伏枕之初,已有陈乞,请罢真食,兼辞贵阶。”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大臣补荫之滥》:“ 嘉靖 末年,朝政浊乱,任子妄行陈乞,苞苴一入,往往破例得之。” 清 管同 《与某君书》:“然公卿贵人,非致敬尽礼,则未尝往见。即见之,亦未尝妄有陈乞。”
陈乞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需从构词法和语用场景综合解析:
《说文解字》释为「列也」,本义为陈列、陈述,引申为向上级呈报(如《礼记》「凡陈衣不诎」)。
甲骨文象形「气之散失」,本义为乞求(如《广韵》「求也」),后特指向尊长或官府请求(如《周礼》「乞言于耆老」)。
复合义:指通过正式陈述的方式提出请求,多用于官吏向君主或下级向上级申诉求告。
作为法律术语(《唐律疏议》),「陈乞」与「呈请」「奏请」近义,但更强调谦卑姿态(如陆游奏折「臣昧死陈乞」)。
词义泛化,如《金瓶梅》「陈乞告贷」,指向私人借贷,但仍保留「正式申述」内核。
「陈乞」条释为:「上书请求;禀求恩典」,引《宋史·选举志》例证。
标注为「复合动词」,释义:「陈述请求,多用于下对上」。
范例语境(引自《续资治通鉴长编》):
「枢密使曹彬疾笃,帝亲问之,彬力陈乞解枢务。」
(译:枢密使曹彬病重,皇帝亲临探视,曹彬竭力上书请求解除其枢密院职务。)
来源: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古代汉语词典》《说文解字注》及历代法典用例,未引用网页。
“陈乞”是一个汉语词语,其核心含义为“陈述请求”,主要用于表达向他人提出帮助、支持或赞同的诉求。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构成
由“陈”(陈述、表达)和“乞”(乞求、请求)组合而成,强调通过语言或文字明确表达需求的行为。
使用场景
多用于正式或书面语境,如古代官员辞让职位(如唐代刘禹锡《代裴相公让官第一表》中提及“伏枕之初,已有陈乞”),或民众向权贵提出诉求(如明代文献中“任子妄行陈乞”的记载)。
历史例证
注意区分
另有“陈乞”为人名(如福建革命烈士),但此属特定历史人物,与词语本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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