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放开脚步。 清 周亮工 《同门吴曰庸先生徒步自泉州过慰》诗:“变形欲共逃林虑,放足应须到 惠州 。”
(2).指旧时妇女不再裹脚。《<艾青诗选>自序》:“‘五四运动’开始的时候……小学课本里已有启蒙思想--要求民主和科学。女学生们开始‘放足’了。”《解放日报》1945.11.14:“建议政府要贯彻停止缠足的法令,必须认真放足,并定期检查。”
放足,汉语词汇中指解除女性缠足习俗的行为,特指中国近代社会变革中废除缠足陋习、恢复天足形态的社会运动。该词由"放"(解除束缚)和"足"(脚部)构成,核心内涵包含以下四个维度:
一、词源学层面 《汉语大词典》将"放足"定义为"把缠裹的脚放开,不再裹小脚",其词义演变可追溯至宋代缠足习俗形成期。缠足原称"弓足",明清时期演变为强制性的"三寸金莲"规范,直至清末"天足运动"兴起,该词逐渐成为社会革新的标志性词汇。
二、社会文化层面 据《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记载,放足运动始于1897年梁启超发起的"戒缠足会",经1902年清廷颁布《劝行放足谕》形成制度推力。该运动打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使女性肢体解放与思想启蒙形成共振效应。
三、医学人类学层面 《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指出,缠足导致足部骨骼永久性畸变,包括跖骨压缩、趾骨弯曲等病理特征。放足后需经历"解缠—复健—行走"三阶段,平均需要2-3年恢复基本行走功能,体现身体解放的渐进性特征。
四、语言学流变层面 《现代汉语词典》标注该词存有"放脚""天足"等同义词。20世纪30年代教育部通令中,官方文件统一使用"放足"表述,形成标准术语。相关衍生词汇包括"放足会""放足歌"等,构成特定历史时期的语言符号系统。
“放足”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
字面含义:放开脚步
历史社会含义:妇女不再裹脚
此外,部分资料(如)提及“放足”作为成语,引申为“充分发挥才能”,但此用法较少见且权威性存疑,建议优先参考前两种主流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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