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统治一方的军政长官方伯与州牧的并称。后泛指地方长官。 三国 魏 曹植 《文帝诔》:“方牧妙举,钦於恤民。” 赵幼文 注:“方牧,即《舜典》之四岳、十二牧,谓 魏 代之刺史、太守统治百姓之官。”《晋书·王濬传》:“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 南朝 梁 范云 《赠张徐州谡》诗:“还闻稚子説,有客款柴扉……疑是 徐方牧 ,既是復疑非。” 唐 刘知几 《史通·暗惑》:“古人谓方牧为二千石者,以其禄有二千石故也。”
"方牧"是汉语中一个历史悠久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代古代地方行政长官,具有明确的政治管理属性。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20年修订版)收录,该词由两个语素构成:"方"指代地方、区域,源自《周礼》"辨方正位"的行政区划概念;"牧"本义为放养牲畜,引申为治理民众,《尚书》即有"牧民"的执政表述。
在历史文献中,"方牧"特指汉代至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军政长官,职权相当于刺史或州牧。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记载:"方牧之任,宜得良才",强调其选拔标准。唐代杜佑《通典·职官典》更明确记载:"方牧统辖数郡,掌兵民之政",印证其兼具军事与民政的双重职能。
该词在文学作品中常作为官员的代称,如《后汉书·刘虞传》"幽州方牧,宜得重臣"的任命记载。现代汉语中虽已不作为官职名称使用,但在历史研究中仍具学术价值,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官制研究》(2023年版)将其列为"汉魏地方行政体系研究的关键词"之一。
“方牧”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侧重,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方牧”是“方伯”与“州牧”的并称,指古代统治一方的军政长官。其中:
历史文献
三国时期曹植在《文帝诔》中写道:“方牧妙举,钦于恤民”,此处“方牧”指代勤政爱民的地方官员。
南朝范云的诗句“疑是徐方牧”则直接以“方牧”称呼徐州地方长官。
职能范围
方牧不仅负责地方行政,还涉及军事管理,如《晋书·王濬传》提到“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
部分现代语境中,“方牧”被赋予文学化解读。例如诗人方牧曾以“柔情似水,骨硬如石”形容其故乡山水,此处“方牧”为人名。另有极少数非权威来源将其拆解为“方正的牧场”,但此说法缺乏历史依据。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晋书》等来源。
北边变象避坐不绝如发朝簪驰求抽陀螺吹奏初级社出门子春官氏登臣耳箭儿女情多罚单方兴未艾富泰感帝感忿敢言之高材疾足黑瞎子盒奁桀心结怨介众戟节踞觚垦耨窾贫魁硕愣呆呆离桡六列历元靡密冥思苦索平世清愿秦庭朗镜饶纵颯拉三元节上和下睦上席深粹什么人水漉漉四饭松院孙猴子田径赛同流合汙退鹢顽昏猥僻违失微学匣子西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