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诽谤和谗言。 唐 韩愈 《酬司门卢四兄云夫院长望秋作》诗:“《望秋》一章已惊絶,犹言低抑避谤谗。” 宋 王安石 《答王深甫书》之三:“又不能远引以避小人之谤谗。”
谤谗(bàng chán)是汉语中由两个近义语素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语义指向"用不实之言诋毁他人"的行为。《汉语大词典》指出,"谤"本义为公开指责过失,《说文解字》释为"毁也";"谗"特指在尊长面前说人坏话,《玉篇》训作"谮也"。二者合用后产生语义叠加,泛指通过虚构事实损害他人声誉的恶意行为。
在语义演变过程中,《古代汉语常用词词典》特别强调该词的三个特征:①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意性,区别于客观批评;②传播方式的非公开性,多指暗中散布;③后果的破坏性,常见于政治斗争场景。如《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谤谗并作"即描绘了密集的诽谤攻势。
从语用学角度看,《中国语文》第315期分析指出,该词在古籍中多用于三种语境:①臣僚构陷(如《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谗谄之蔽明也");②政治诬告(如《汉书·五行志》"谤谗沸腾");③伦理批判(如王充《论衡》"谤谗伤善")。现代汉语中则多保留在书面语和成语中,如"诽谤诬陷"等近义表述。
需注意与近义词的差异:《现代汉语辨析词典》指出,"诽谤"侧重公开传播不实信息,"诬陷"强调虚构罪状,而"谤谗"更突出暗中运作与系统性的毁誉行为,常见于权力关系不对等的场景。
“谤谗”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谤”和“谗”两个单字组成,具体解释如下:
字义分解
整体含义
该词泛指通过不实言论攻击他人或挑拨关系的行为,常见于古代文献中描述政治斗争或人际矛盾。例如:
使用场景
多用于书面语境,尤其是历史、文学作品中,描述因流言、诬告引发的冲突或困境。现代使用较少,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注意区分
建议在阅读古文时,结合上下文分析“谤谗”的具体指向,例如政治迫害或人际纠葛。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古代汉语词典》或相关文学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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