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同“ 斗甬 ”。《吕氏春秋·仲春》:“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桶,正权概。” 陈奇猷 校释:“《月令》‘角斗甬’,‘桶’与‘甬’通用。”《史记·商君列传》:“平斗桶、权衡、丈尺。” 裴駰 集解引 郑玄 曰:“﹝桶﹞,今之斛也。”
(2).小水桶。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释谚·斗桶》:“ 越 人呼挈水之器,有曰斗桶者,以其可容一斗也。”
斗桶(dǒu tǒng)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和文化内涵的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古代量器名称
指古代用于测量谷物容量的器具。"斗"与"桶"均为容量单位,合称时泛指量器系统。
《汉语大词典》:斗桶为量器名,十升为一斗,六斗为一斛(后改五斗),桶亦为量器(《汉语大词典》第6卷,第1543页)。
容量单位的统称
"斗"约合现代10升,"桶"在汉代为6斗(约12升),后世容量标准有所变化。
《古代汉语词典》:桶,量器名,方斛谓之桶(《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1289页)。
因与民生密切相关,"斗桶"常被引申为衡量事物的准则,如《史记·商君列传》"平斗桶权衡丈尺",强调统一度量衡以彰公平。
《吕氏春秋·仲秋纪》:"正钧石,齐斗桶",反映古代对度量衡规范的重视。
《史记·秦始皇本纪》:"器械一量,同书文字",其中"器械"即包含斗桶等量具的统一。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古籍原典及专业辞书无直接在线链接,建议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查阅纸质/电子版原文。)
关于“斗桶”的词义解释,综合多来源信息,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斗桶”在古籍中常与“斗甬”通用,指古代用于测量容量的器具,类似斛(十斗为一斛)。这一用法可见于《吕氏春秋·仲春》和《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如“平斗桶、权衡、丈尺”(《史记》),说明其作为标准量器的功能。
清代文献中,“斗桶”也被用来指代一种可容纳一斗水的小型提水工具。例如,清代平步青在《霞外攟屑·释谚·斗桶》中提到:“越人呼挈水之器,有曰斗桶者,以其可容一斗也”。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吕氏春秋》《史记》等古籍或清代方言研究文献。
拔解抱冤悲谷本根采録晨光熹微尺有所短鹑居从官翠哥瘁心祷切大月杜禁耳诵番宿飞征分议攻势归马归嬉国有资产洪庥篁竹疆确简省教主稽城具狱克化倥侗夸目媿赧劳动纪律老骥嘶风凉声例子勠力卤族昧蔽秘埜女垣平涂千古奇闻啓宠纳侮清香全牲事役说到家死色探本溯源逃比塔然挑三拣四听筒兔崽子武旦五经魁首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