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政的别称。 明 清 派往各省督导教育行政及主持考试的专职官员。也称“督学”、“学使”。 清 戴名世 《李太常案牍序》:“今夫督学使者,三年而一易其人,行部考校不过文义之优劣,而不暇及於其他。” 清 刘大櫆 《<朱东发诗>序》:“虽乡里之儿童从塾师学句读者,无不知有 朱君 。其受知於督学使者,盖屡冠其曹。” 清 孙鼎臣 《凌丰叔哀辞》:“自其为诸生,督学使者无不赏异之。”参见“ 督学 ”。
"督学使者"是明清时期教育行政体系中的专设官职,亦称为"提督学政"或"学政使",主要负责地方教育事务的监督管理。《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明清时期派往各省主持科举考试、督察教育事务的专职官员"(来源:《汉语大词典》第7卷,商务印书馆)。
该职衔始设于明正统元年(1436年),其核心职能包含:
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督学使者需由进士出身的翰林官或六部侍郎充任,官阶与巡抚平行,凸显其特殊地位。任期结束须向礼部提交《学政全书》,系统总结辖区的教育成效(来源:《中国历代职官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该制度延续至1906年学部成立后被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取代,但其"以文教化"的核心理念仍影响着当代教育督导制度的构建。
“督学使者”是明清时期的一种官职,主要职责为督导地方教育行政并主持考试。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督学使者是“学政”的别称,由朝廷派遣至各省,负责监督教育事务、主持科举考试及考核生员(秀才)。其职能类似现代的教育督导与考试主管的结合体,也被简称为“督学”或“学使”。
历史背景与职责
明清时期,督学使者每三年一任,需巡视辖区内的府、州、县学,考核学生课业及品行,并主持院试(选拔秀才的考试)。例如清代学者戴名世曾提到:“督学使者行部考校不过文义之优劣”,说明其考核重点包括学生的学术水平。
文献例证
现代关联
该官职与当代“教育督导”有相似之处,但后者不涉及考试选拔,职能更侧重于教育质量监督。
督学使者是明清教育体系中的重要角色,兼具行政督导与考试选拔双重职能,对地方教育发展影响深远。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具体运作,可参考《清史稿·职官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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