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
"儿婿"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演变特征的复合称谓词,最早见于唐代文献,由"儿"与"婿"两个语素构成。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界定为"女儿的丈夫",即现代汉语中的女婿。需要注意的是,《辞源》第三版特别指出该词在唐代笔记文学中常指入赘女婿,如《太平广记》所载"王氏儿婿"即指上门女婿。
从构词法分析,该词属于偏正结构,"儿"在此处并非指儿子,而是作为修饰成分,强调姻亲关系中的晚辈地位。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提出,这类复合称谓常见于中古汉语时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亲属关系的细分需求。
现代方言调查显示,该词在晋语区的平遥方言中仍有使用,但语义已演变为泛指女婿,不再特指赘婿。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的《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该词汇未进入普通话常用词汇体系,属于古语词遗存现象。
“儿婿”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延伸和变化,主要可从以下角度理解:
指女儿的丈夫
即传统意义上的“女婿”,如《敦煌变文集·丑女缘起变文》中“妻见儿婿怨烦”即用此义。
此时与“子婿”“女夫”等词同义,常用于古代文献或口语中。
泛指家庭中的男性配偶
在部分方言或语境中,可扩展指家庭中男性成员的配偶,但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随着社会观念变化,该词衍生出新用法:
建议结合具体语境判断词义,若涉及古籍解读需参考传统释义,现代用法则需关注社会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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