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窟礧子 ”。
窟儡子,又称“窟磊子”,是中国古代对傀儡戏或木偶戏的一种特定称谓,特指以木偶进行表演的戏剧形式。该词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主要释义如下:
指木偶戏或傀儡戏。
据《汉语大词典》释:“窟儡子,即傀儡子。木偶戏。”其表演形式为艺人操纵木偶(以木质为主),配以唱腔、念白和剧情,模拟人物动作与故事。该艺术形式在唐宋时期尤为盛行,常见于市井娱乐或节庆表演。
唐代起源
“窟儡子”最早见于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记载:“傀儡子,自昔传云起于汉祖平城之围……后乐家翻为戏。”此处“傀儡子”即窟儡子,传说源于汉代刘邦用木偶解围的典故,后发展为娱乐表演(来源:《乐府杂录·傀儡子》)。
宋代发展
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描述汴京元宵节“悬吊小木偶人”表演,称其为“傀儡”,实为窟儡子技艺的延续(来源:《东京梦华录·元宵》)。
“窟儡”与“傀儡”的关系
“窟儡”为“傀儡”的古写变体。《通典·乐六》注:“窟儡子,亦曰‘魁礧子’,作偶人以戏。”说明二者同义,均指木偶戏。“窟”可能源于表演场所(如洞窟、戏台),而“儡”本义为“垒土成偶”,引申为木制人形(来源:《通典·乐典》)。
音韵学佐证
清代学者俞樾《茶香室丛钞》考据:“窟儡子即傀儡子,音近而讹。”印证了唐代“窟儡”到宋明“傀儡”的音转过程(来源:《茶香室丛钞·卷十七》)。
窟儡子不仅是娱乐形式,更承载民俗信仰。部分文献记载其用于驱傩仪式(如《旧唐书·音乐志》提及“丧家乐”傀儡),兼具祭祀与娱神功能,反映了古代木偶戏从宗教仪式向世俗表演的转型。
综合文献依据:
以上释义整合自《汉语大词典》《乐府杂录》《东京梦华录》《通典》《旧唐书》及《茶香室丛钞》等权威典籍,释义符合汉语词源学、戏剧史学考据。
“窟儡子”是古代汉语中对木偶或傀儡的别称,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基本定义
“窟儡子”读作kū lěi zǐ,与“窟礧子”“窟磊子”等同为异写形式,指木偶戏中的傀儡。该词本义为用绳索操控的木偶,后衍生为比喻义,形容被人操纵、缺乏自主意志的人。
历史渊源
文化演变
该词既指古代木偶戏,也暗含对人性受控的隐喻,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通典》《汉语大词典》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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