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never] 没有,从来就没有
一生不曾见过这种人
(2)
亦作“未曾”
未曾,没有。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 习凿齿 ﹞后至都见 简文 返命, 宣武 问:‘见 相王 何如?’答云:‘一生不曾见此人。’”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小的认便认得,慌忙之际可不曾问的他名姓。” 杨朔 《木棉花》:“这里有一座桥昨天炸坏,还不曾修理完好。”
“不曾”是现代汉语中表示否定意义的副词,其核心语义为“未曾经历过”或“未发生过”。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释义,该词主要用于对过去动作或状态的否定。其使用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范畴需限定在过去,二是所否定的事件具备可重复性特征。例如:“他昨日不曾参加会议”中,“不曾”既限定了时间范围(昨日),又隐含了会议具备重复召开的可能性。
从语法功能分析,《汉语大词典》指出“不曾”在句中常作状语修饰动词性成分,且多用于书面语体。其否定强度介于“没有”与“未尝”之间,带有古典白话的语体色彩。如《红楼梦》第三回“宝玉不曾见过这个表妹”的用例,既保持了否定语义,又体现了文学作品的语言雅致特征。
该词存在古今义项流变现象。据《古汉语虚词词典》考证,宋元时期“不曾”可兼表假设关系,如“若是不曾来,便遣小厮相请”,此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消亡。现代汉语体系中,“不曾”与“未曾”构成近义词组,但前者更强调客观事实的未发生,后者则多用于主观意愿的未达成。
“不曾”是一个汉语副词,主要用于否定过去的动作或状态,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词义
表示“没有”“从未发生过”,强调对过去情况的否定。例如:
词性
副词,修饰动词或形容词,否定动作的发生或状态的存在。
否定存在
用于描述某事物未出现或未完成,如:“星期天我不曾出过门”。
否定经历
表示从未经历过某种情况,如:“他从来不曾去过北方”。
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献出处,可参考《汉典》《查字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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