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因言语不慎,招人怨恨而遭祸殃。语本《礼记·缁衣》:“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 孔颖达 疏:“君子溺於口者,言卿大夫之君子以口伤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没,亦如溺於水不能自治也。” 清 林则徐 《广东越华粤秀羊城三书院观风告示》:“诚使邪蒿必斥,自严溺口之防;定知摛藻为华,竚入点头之选。”
“溺口”是汉语中一个较为罕见的古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因言语不慎或过度而招致祸患,与“祸从口出”的警示意义相近。该词可拆解为“溺”(沉溺、淹没)与“口”(言语),合指“被言语所淹没”的负面后果。
从构词逻辑分析,“溺口”最早可追溯至《礼记·缁衣》中“口费而烦,易出难悔”的训诫,暗示言语泛滥易引发灾祸。清代训诂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注解“溺”字时,曾引申“凡沉湎不反皆曰溺”,为“溺口”的贬义用法提供训诂依据。
现代语言学研究中,该词被纳入《古汉语疑难词辞典》(中华书局,2018年版)作为警示性成语的变体,常与《周易·系辞》的“言行,君子之枢机”形成互文参照。需要注意的是,“溺口”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等当代权威辞书中未被单独立目,其使用多见于特定历史文献及修辞学研究领域。
“溺口”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因言语不慎招致怨恨或灾祸,具体解释如下:
该词源自《礼记·缁衣》中的“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孔颖达在注解中进一步阐释:“君子以口伤人,致怨恨而被覆没,如溺水般无法自救。”,强调言语不当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本义
指因说话不谨慎而引发他人怨恨,最终导致自身灾祸。例如清代林则徐曾用“自严溺口之防”警示需谨言慎行。
引申义
可扩展为对语言暴力的警示,提醒人们注意言辞的影响力,避免因口舌之争陷入困境。
多用于古文或书面语境,常见于劝诫性文本。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礼记》原文或相关古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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