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身上刺字或图案,再涂以墨作标志。古代五刑之一有墨刑。 明 谢肇淛 《五杂俎·物部四》:“《周书》有涅墨之刑。”
"涅墨"在汉语体系中属于生僻组合词,目前未被《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等权威辞书收录。从语素构成分析:"涅"本义指可作黑色染料的矾石,《说文解字》释为"黑土在水中也";"墨"则为书写用的黑色颜料,《庄子·田子方》有"舐笔和墨"之载。二字连用可能衍生以下语义:
工艺层面:指古代染色工艺中的定色工序,需经"涅染"(黑染)与"墨固"(色牢处理)双重步骤,可见于《考工记》记载的"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染色体系。
哲学隐喻:佛教典籍中"涅槃"(梵语Nirvāṇa)与道家"玄墨"思想交融,宋代理学家曾用"涅墨"喻指摒除杂念的精神修炼,《二程粹言》载"心如素练,不涅不墨"的修心境界。
文学意象:明清小说中偶见该词代指不可磨灭的印记,如《夜谭随录》描述罪人"额烙涅墨,历三世犹存",象征道德污点的永恒性。
该词在当代语言使用中已趋近消亡,仅存于特定方言区的匠作口诀及个别文学作品的艺术化表达中。如需进一步考据,建议查阅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或各地方志的民俗技艺章节。
“涅墨”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涅墨(niè mò)指在人身上刺刻文字或图案后,用墨汁浸染以形成永久标记的行为。这一做法主要用于古代刑罚中的墨刑(又称“黥刑”),属于五刑之一。墨刑的实施方式为:先在犯人面部或身体其他部位刺字,再将墨汁填入伤口,使印记无法消退,作为犯罪标识。
起源:
墨刑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如《周书》记载“有涅墨之刑”(见明代谢肇淛《五杂俎·物部四》)。
用途:
该刑罚不仅用于惩戒罪犯,还可作为身份标记(如士兵、奴婢等),兼具惩罚与警示作用。
“涅墨”是古代刑罚术语,通过刺字染墨对犯人施加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惩戒。其历史可溯至周代,并在后世文献中多次被提及,反映了古代法律制度的严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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