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谋议实行。《宋史·儒林传五·胡寅》:“方且製造文物,讲行效报。”《续资治通鉴·宋理宗淳祐十二年》:“癸丑,帝諭辅臣:‘方田事,且令近城为之,游击军当招水步各半。’ 谢方叔 等曰:‘客讲行之。’”
“讲行”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讲行”指谋议并实行,即通过商议讨论后付诸行动。例如《宋史》中记载:“方且製造文物,讲行效报”,意为制定礼乐制度,商议后执行。
该词多用于古代政治、军事或礼仪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在当代语境下,可理解为“论证后执行”或“协商落实”。
建议结合具体古文语境理解该词,若需进一步分析例句背景,可参考《宋史·儒林传》《续资治通鉴》等文献。
《讲行》是指根据约定或规定进行交流、交谈或执行任务、活动等的行为。
《讲行》的拆分部首为讠和行,总笔画数为11画。
《讲行》一词来源于古代汉语,古人主要使用口头交流的方式,因此讲行也体现了古人重视口头交流的习惯。在古代,人们约定好的事情和活动都需要通过讲行的方式进行沟通和执行。
《讲行》在繁体中的写法为「講行」。
古时候《讲行》的汉字写法为「講行」。
1. 会议开始前,请大家先讲行一下今天的议程。
2. 在工作场合,我们应该坚持讲行原则,做到言出必行。
讲义(解释、说明的文字或话语)
行动(行为或活动)
讲座(有关某一专题的演讲或讲述)
执行、实施、履行
违约、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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