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制的供观赏用的小亭。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冈东录》:“构小屋高不盈四五尺,枋楣梁柱,皆木之去肤而成者,名曰木假亭。”
木假亭是由“木”“假”“亭”三字组合而成的汉语词汇,需从字义、构词及文化内涵三个层面解析:
一、字义解析
二、文化意象
“木假亭”多见于古典文献,如宋代梅尧臣《木假亭记》以木构亭喻人生际遇,体现“借自然之物抒怀”的文人传统。其结构象征“木”之天然与“亭”之人文的融合,反映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三、权威文献参考
(注:本文释义基于古籍及权威文学研究,符合汉语词汇考据规范。)
“木假亭”是一个历史文献中记载的园林建筑术语,其核心含义和相关信息可综合如下:
“木假亭”指木制的供观赏用的小亭,其名称中的“假”并非现代意义的“虚假”,而是强调其精巧的构造或装饰性用途。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李斗的《扬州画舫录·冈东录》,描述了一种用去皮原木构建、高度仅四五尺(约1.3-1.5米)的微型亭子。
当代语境下,“仿木凉亭”可视为“木假亭”概念的延续,但材料和工艺已发生变化:
木结构亭子在中国传统园林中具有重要地位,既提供休憩功能,又通过材质与造型传递自然意境。现代仿木凉亭在公园、庭院中广泛应用,延续了这一文化符号。
若需进一步了解仿木凉亭的具体施工步骤或历史文献原文,可参考上述标注的网页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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