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为某种目的所决定的学说。有外在论目的论和内在论目的论。中国西汉董仲舒提出人间的一切都是“天”有目的地安排的。神学家认为上帝或神有目的地创造和安排了世界万物。目的论在自然科学发展中,曾把只适用于人类活动的目的范畴推广运用于自然界,将目的看作是自然界的一个普遍原则。
目的论(Teleology)在哲学与语言学中,指一种认为事物或现象的存在与发展由特定目的驱动的理论体系。其核心观点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目的论主张宇宙万物均受预定目的支配,事物的本质由其终极目标决定。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提出“目的因”(Final Cause),认为橡果成长为橡树是因内在目的驱动(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哲学大辞典》进一步指出,目的论与机械论相对,强调自然过程具有方向性与意向性(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哲学大辞典》)。
以结果评判行为道德性,如功利主义主张“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终极目的(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纲要》)。
传统生物学认为生物结构适应生存目的(如眼睛为“视物”而生),现代演化论已批判此观点(来源:高等教育出版社《普通生物学》)。
基督教神学中,世界被视为上帝意志的体现,如阿奎那提出“永恒法”支配万物向善(来源:中华书局《西方哲学史》)。
《辞海》(第七版)强调目的论常以“终极因”解释因果关系,如“雨水滋养植物是为植物生长服务”的拟人化表述(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指出,目的论在黑格尔辩证法中发展为“内在目的性”,即事物通过自我矛盾实现发展目标(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当代科学哲学否定自然目的论,认为目的性表述实为演化适应的隐喻。例如,道金斯在《盲眼钟表匠》中驳斥“生物结构具有预设目的”的观点,强调自然选择的非导向性(来源:Richard Dawkins, The Blind Watchmaker, 1986)。《自然辩证法》亦指出目的论在科学解释中已被机械因果律取代(来源: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译本)。
目的论(Teleology)是一种哲学学说,认为世界万物或人类行为的存在与发展均受特定目的支配。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核心观点
主张自然界和人类活动均具有目的性,事物存在的意义由其目标决定。根据目的来源可分为:
哲学属性
传统目的论常与唯心主义关联,尤其在神学中,被视为解释上帝创造世界意图的理论。
自然科学与哲学
早期科学曾将人类活动的“目的”概念推广至自然界,试图用目的论解释自然规律。
心理学视角
阿德勒(Alfred Adler)提出心理学目的论,主张人的行为由当前目标驱动而非过去经历。例如,逃避演讲可能出于“避免否定”的当下目的,而非过往创伤。
实践领域
目的论因将人类特有的目的性投射至无意识对象(如自然现象)而受质疑。部分学者认为其混淆了因果关系与目标导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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