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同母之弟。别于庶弟。《左传·宣公十七年》:“冬,公弟 叔肸 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称弟,皆母弟也。”《书·牧誓》“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 孔 传:“母弟,同母弟。” 孔颖达 疏:“《春秋》之例,母弟称弟,凡《春秋》称弟皆母弟也。母弟谓同母之弟。” 唐 韩愈 《唐故朝散大夫董府君墓志铭》:“公之母弟 全素 ,孝慈友弟。” 清 薛福成 《母弟季怀事状》:“母弟 季怀 ,讳 福保 ,於兄弟行第四。”
(2).母亲的弟弟,即舅。《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季布 母弟 丁公 ,为 楚 将。” 司马贞 索隐:“谓 布 之舅也。”
母弟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称谓词,其核心含义指“同母所生的弟弟”,即与自己同一位母亲的弟弟。该词在古代文献和现代汉语中均有使用,但语境与使用频率存在差异。
《汉语大词典》明确解释“母弟”为“同母之弟”,强调血缘关系的直接性。例如《左传·隐公五年》中“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一句,便涉及“母弟”在宗法制度中的特殊地位。
现代汉语常用“胞弟”表示同父母所生的弟弟,而“母弟”更侧重强调“同母但未必同父”的情况。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指出,古代家庭中若父亲有多个妻子,子女可能称同一母亲所生的兄弟为“母弟”,以区分其他异母兄弟。
在周代宗法制度下,“母弟”一词常被用于政治继承关系。据《礼记·丧服小记》记载,诸侯的“母弟”因其血缘亲近性,可参与重要事务商议。这一用法体现了古代社会对嫡庶关系的严格划分。
当代《古代汉语词典》提及,“母弟”在现代口语中已较少使用,多出现在历史研究或文学作品中,用于还原古代社会亲属制度。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的关系描述,便隐含“母弟”与“庶弟”的区别。
“母弟”一词在汉语中有两层主要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和现代用法综合理解:
指同一母亲所生的弟弟,强调血缘关系的纯粹性。该用法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七年》记载的「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孔颖达注释《尚书·牧誓》时明确「母弟谓同母之弟」。古代宗法制度中,母弟在继承权、家族地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如唐代韩愈墓志铭中提到的「公之母弟全素」即强调嫡亲关系。
此义项见于《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记载的「季布母弟丁公,为楚将」,司马贞索隐直接注解「谓布之舅也」。这种用法在古代文献中相对较少,主要出现在特定语境下对亲属关系的表述。
部分资料提到「母弟」作为成语表示兄弟互助(如《论语》引申义),但此用法未见于权威典籍,可能为现代延伸解读。建议在正式语境中优先采用前两种核心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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