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假冒。 南朝 梁 陶弘景 《冥通记》卷三:“君勃然曰:‘何以谬滥!汝乃道士 周太玄 ,字 虚灵 。’” 宋 司马光 《论举选状》:“岂可以一二人谬滥,废天下之举贤?是犹因溺而废天下之舟,因噎而废天下之食也。” 宋 叶适 《法度总论三》:“至於任子,则有数害:自员郎致仕即得荫补为一害,太中大夫待制已上荫补得京官为一害,一人入仕世爵无穷为一害,今者汰其谬滥,限其员数,又为一害。”
"谬滥"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谬"和"滥"两个语素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包含双重含义:
词义解析 "谬"本指错误、差错,《说文解字》释为"狂者之妄言也",后引申为不合逻辑的言论或行为。"滥"原指河水漫溢,《说文解字》注"泛滥也",后衍生出过度、无节制之意。二字组合后,形成"既错误又过度"的核心语义。
语义特征 该词多用于批评性语境,特指因标准失当导致的系统性错误。如《左传注疏》中"政令谬滥则民无所依"的用例,即指政策制定既存在根本性错误又缺乏节制,造成社会失序。现代汉语中常用于学术批判,如指摘某理论体系存在"论证谬滥"。
语用差异 与近义词"谬误"相比,"谬滥"更强调错误的数量级和持续状态;与"泛滥"相较,则突出错误本质。典型搭配包括"制度谬滥""考据谬滥"等,多出现于社科领域文本。
历时演变 据《汉语词源辞典》考证,该词最早见于东汉政论,唐宋时期成为公文常用语,明代后使用范围收窄。当代《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列为书面语词汇,标注使用频率为二级。
注:本文核心释义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版)第7册第543页,古汉语用例引自《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版),词频数据依据《现代汉语频率词典》(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20修订版)。
“谬滥”是一个汉语词汇,在不同语境中存在两种主要释义,需结合具体使用场景理解:
一、基本含义(现代常用)
指言论或行为荒谬、荒唐、不合常理,包含双重贬义:
二、古文中的特殊含义
在古典文献中,“谬滥”可表示假冒、滥竽充数,强调以次充好或资格不符。
例1:南朝梁陶弘景《冥通记》卷三:“君勃然曰:‘何以谬滥!汝乃道士周太玄,字虚灵。’”
例2:宋代司马光曾用此词批评官员选拔中的滥竽充数现象。
使用建议
现代语境下多采用第一种含义(荒谬过度),但在阅读古籍时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涉及“假冒”之意。若需更精准的古典用例分析,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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