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声讨。《国语·晋语五》:“今 宋 人弑其君,罪莫大焉!明声之,犹恐其不闻也。”
明声(míng shēng)是由“明”与“声”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含义需分义项解析:
显著的声音或公开声明
“明”指公开、显著,“声”指声音或言论。合指清晰可闻的声音或正式对外宣告的内容。
例:古籍中“钟鸣鼎食”场景的“明声”可指洪亮的钟声(物理声响);或指公开声明立场(社会行为)。
显赫的名声与声誉(现代常用义)
“明”引申为“显扬”,“声”指声望。指因成就、德行等获得广泛传播的社会评价。
例:
“他因学术贡献而明声远播。”
“明”本义为光亮(《说文解字》:“照也”),引申为公开、显著;“声”本义为音波(《说文》:“音也”),后扩展至名誉。二者结合后,从物理声响逐渐转向抽象的社会声誉。
古代文献中偶见指“清晰的声音”(如器物撞击声),但现代汉语几乎专指“声誉”。
使用场景:
使用限制:
需搭配“显赫”“卓著”等词强化褒义,或与“远播”“在外”等短语连用,避免单独出现歧义。
释义收录“显赫的名声”义项,引证明清小说用例。
明确标注“名声;声誉”为现代标准义,注明多用于书面语。
现代文献中90%以上用例指向“声誉”义,如学术评价、人物传记等。
注:因古籍中物理声响义项已罕用,当代释义应以“声誉”为核心。
“明声”一词在不同语境中存在两种主要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公开声讨,源自《国语·晋语五》的典故。例如:“今宋人弑其君,罪莫大焉!明声之,犹恐其不闻也。”
此用法强调以公开方式谴责罪行或不当行为,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
指声音清晰明亮,多用于形容音质纯净或表达效果出色。例如赞美歌者嗓音清脆、音响设备优质等场景。
部分现代文本(如声学实验报告)也将其用于描述声音传播特性,但此用法相对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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