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死后相报。 晋 陶潜 《乞食》诗:“衔戢知何谢,冥报以相貽。” 唐 陈子昂 《为人请子弟出家表》:“是以臣克奉詔言,志期冥报。请以当家子弟三两人奉为高宗大帝,出家归道。” 清 赵翼 《杂题》诗:“其奈刀笔吏,用法轻重失,因之不平者,又望冥报密。”
冥报是汉语中具有宗教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幽冥之中的因果报应,尤指人死后在阴间承受的善恶果报。该词由“冥”(指幽暗、阴间)与“报”(指报应)组合构成,主要包含以下三层释义:
佛教轮回观中的果报机制
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冥报特指“来世或阴间的报应”,源自佛教三世因果理论。佛教典籍《法苑珠林》强调“善恶之业,冥报昭然”,认为现世行为将影响死后在六道轮回中的境遇,例如行善者转生天道,作恶者堕入地狱道(来源:《法苑珠林·卷七》)。
民间信仰中的幽冥审判体系
在道教及民俗观念中,冥报体现为东岳大帝、阎罗王等神灵对亡魂的审判。《太平广记·报应篇》收录多则冥报故事,描述亡魂在阴司接受功过核算,如“张某因杀牛堕刀山狱,李氏因施粥得增寿禄”(来源:《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三》)。
文学表达中的道德劝诫意象
历代文学作品常以冥报警示世人,如干宝《搜神记》载“蒋侯显灵诛凶徒”,蒲松龄《聊斋志异》记“席方平赴冥府申冤”,均通过阴司裁决情节传递“天理昭彰,报应不爽”的伦理观(来源:《中国神怪小说通史》)。
该词的用法最早见于魏晋南北朝文献,如《颜氏家训·归心篇》所述“夫信谤之征,有如影响;耳闻目见,其事已多,或乃精诚不遂,而启冥报乎”,反映当时社会对幽冥世界的普遍敬畏。
“冥报”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与因果报应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冥报”指因善恶行为在死后或超自然层面产生的报应,强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观念。其中“冥”指幽冥、不可见的超自然领域,“报”即报应,合起来表示超越现世的因果回应。
在现代语境中,“冥报”多用于文学或哲学讨论,引申为对因果规律的敬畏,或暗含“时间会证明善恶”的隐喻。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历史用例,可参考《陶渊明集》或唐代宗教相关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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