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配合各种声音,使其谐和。《礼记·乐记》:“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郑玄 注:“比合其音,而播乐器也。”
(2).同音。 宋 岳珂 《桯史·阳山舒城》:“ 龙舒 在 淮 最殷富。虏自乱华, 江 浙 无所不至,独不入其境。説者谓其语忌,葢以 舒 之比音为‘输’也。”
"比音"是汉语词汇中具有复合语义的术语,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一、音律学层面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乐记》"比音而乐之",指通过音阶的排列组合形成乐律系统。东汉郑玄注疏指出:"比者,次其行列也;音,五声杂比而成文也",强调音调有序排列构成旋律的规律性(参考《礼记正义》)。
二、语言学层面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比"为"相次比也",结合《广韵》对"音"的"声成文谓之音"释义,引申指语音的对比分析体系。现代汉语词典扩展为"通过对比语音特征进行语言研究的方法论"(见《汉语大词典》第2版)。
三、文化符号学层面 据《周礼·春官》记载,古代"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其中"比"含协调统一之意,"音"承载着礼乐制度的文化编码功能,形成"声—音—乐"的三级符号系统(参考中华书局《周礼注疏》)。
该词在当代语言学研究中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其承载着汉语音韵学从传统声律论向现代语音学转型的关键概念节点。
“比音”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配合声音,使其和谐
指通过协调不同声音元素(如乐器、节奏等)达到整体和谐的效果。这一释义源自《礼记·乐记》的记载:“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意为将声音有序编排后配合舞蹈动作,形成完整的“乐”。
同音现象
指两个或多个字发音相同。例如宋代岳珂《桯史·阳山舒城》中提到,因“舒”与“输”同音(古音相近),民间避讳使用,反映了语言文化中的谐音避忌传统。
《礼记》的记载是核心出处,而宋代笔记则展示了该词在语言文化中的实际应用,两者共同构成其释义的完整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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