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救济款物。 清 魏源 《荆溪周君保绪传》:“ 淮安府 山阳县 知县 王伸汉 冒賑事发, 王穀 大辟,所属吏及委员皆詿误,惟君先几得免。”《清史稿·高宗纪五》:“ 甘肃 布政使 王廷赞 以冒賑浮销,褫职逮治。”
“冒赈”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mào zhèn(注音:ㄇㄠˋ ㄓㄣˋ)。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指贪污、侵吞本应用于救灾或救济的财物。该词多用于描述官员利用职权虚报灾情或挪用赈灾款项的行为。
甘肃冒赈案
清朝乾隆年间,甘肃官员集体虚报灾情,冒领赈灾银两并私分,最终导致全省官员几乎全部涉案,被称为“甘肃合省官员捏灾冒赈案”。
王伸汉案
淮安府山阳县知县王伸汉因冒赈被揭露,牵连多名官员,成为清代贪腐典型案例(《清史稿》记载)。
部分资料(如)将“冒赈”解释为“为救助他人而冒险牺牲利益”,但此说法缺乏历史文献和主流词典支持,可能是误解。根据权威典籍和案例,“冒赈”的核心含义仍为贪污赈济款物。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案例细节,可参考《清史稿》或相关清代档案记载。
冒赈(mào zhàn)是一个汉字词组,意为救济、救助。冒指出来,赈指救助,联合在一起形成了这个词语,表示通过给予物质、精神或其他形式的帮助来解救或救济他人。
冒字的部首是冫(bīng),表示冰。赈字的部首是贝(bèi),表示财富。冒赈共有11个笔画。
冒赈这个词的来源较早,最早见于《周礼·冠义》:“冒赈拜财,卑百金,高千金。”冒赈在这里表示救济人民,帮助穷人。
在繁体字中,冒赈的写法没有变化,仍然是「冒贊」。
在古代中国,冒赈的写法有时会有一些变化。在《说文解字》中,冒字的形状稍有不同,上面的双丁改成了几个点,而赈字的写法则是贝字下加上了一横,形似「贛」。
1. 他发起冒赈活动,帮助了许多贫困家庭。
2. 公司决定出资冒赈灾区的受灾群众。
冒险(mào xiǎn):冒险指冒着危险去做一件事情。
救赈(jiù zhàn):救赈是指救济、救助困难、受灾等人民。
近义词:救济、援助、救助
反义词:迫害、伤害、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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