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救济款物。 清 魏源 《荆溪周君保绪传》:“ 淮安府 山阳县 知县 王伸汉 冒賑事发, 王穀 大辟,所属吏及委员皆詿误,惟君先几得免。”《清史稿·高宗纪五》:“ 甘肃 布政使 王廷赞 以冒賑浮销,褫职逮治。”
"冒赈"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和法律含义的汉语词汇,其核心意思是指假冒灾民身份或虚报灾情以骗取国家赈济钱粮的行为。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多用于描述欺瞒官府、诈领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字义拆解
合称"冒赈",即通过欺诈手段非法获取赈灾资源。
历史语境中的法律含义
在清代律法中,"冒赈"属于严重贪腐行为。典型案例如《清史稿》记载的"甘肃冒赈案":地方官员勾结虚报旱灾,骗取朝廷赈银,最终被乾隆帝严惩。此类行为不仅侵占国家资源,更直接危害灾民生存权益。
现代引申用法
当代语境中可泛指通过虚构受灾事实骗取社会保障、救灾补助或慈善援助的行为。例如在自然灾害后谎报损失申领补偿,或伪造贫困证明获取社会救济等。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明确释义为:"假冒受灾以骗取赈济"(上海辞书出版社,2021年)。
注:因版权限制无法提供在线链接,可通过国家图书馆平台检索纸质版或授权数据库。
《中国古代法制史话》
在"清代反贪机制"章节中,将冒赈列为"侵蚀灾赈"的典型犯罪类型(中华书局,2019年)。
《清史稿·高宗本纪》
乾隆四十六年记载:"甘肃捏灾冒赈,侵蚀监粮,赐总督勒尔谨自尽,斩布政使王亶望等",为冒赈案的原始司法文献依据。
"冒赈"本质是利用灾害实施的诈骗行为,其释义需结合古代法制史理解。该词在现代仍具警示意义,强调社会救助资源分配的公正性需求。
“冒赈”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mào zhèn(注音:ㄇㄠˋ ㄓㄣˋ)。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指贪污、侵吞本应用于救灾或救济的财物。该词多用于描述官员利用职权虚报灾情或挪用赈灾款项的行为。
甘肃冒赈案
清朝乾隆年间,甘肃官员集体虚报灾情,冒领赈灾银两并私分,最终导致全省官员几乎全部涉案,被称为“甘肃合省官员捏灾冒赈案”。
王伸汉案
淮安府山阳县知县王伸汉因冒赈被揭露,牵连多名官员,成为清代贪腐典型案例(《清史稿》记载)。
部分资料(如)将“冒赈”解释为“为救助他人而冒险牺牲利益”,但此说法缺乏历史文献和主流词典支持,可能是误解。根据权威典籍和案例,“冒赈”的核心含义仍为贪污赈济款物。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案例细节,可参考《清史稿》或相关清代档案记载。
百僚板刀面拨乱不公才气过人称斤约两成效臣司痴长春色祠事澹泊寡欲淡水生态系统电椅动微躲穷粉沸封寄馆伴横祸飞灾河渠吰吰猾横画札葭蕟箭刻醮词机电鸡毛掸子精刚纪念册羁身玃猿陖翟魁畸林荫道六神丸力政罗纨楣栋鸣金赋慜念密深凝厉怒火普及版迁刻勤悫僧格伤风慑北射官申状始终不懈耍烟停产沃灌诬诈详谙亵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