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 制,平民可以用钱财买得爵位或用买得某种爵位的钱财赎罪。《史记·平準书》:“日者,大将军攻 匈奴 ,斩首虏万九千级,留蹛无所食。议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錮免减罪。”《汉书·惠帝纪》:“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 颜师古 注:“令出买爵之钱以赎罪。”
买爵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指通过支付钱财购买爵位的行为,特指中国古代朝廷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公开出售爵位的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字面含义
“买”即购买,“爵”指爵位(古代君主授予的等级称号)。合指以金钱换取爵位的行为,属动宾结构短语。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版)第10卷,第12页。
历史制度背景
源于秦汉时期的“卖官鬻爵”政策。朝廷将爵位(如秦代“民爵”、汉代“武功爵”)明码标价出售,民众可通过缴纳粮食、钱财获得相应爵位及附带的免役、减刑等特权。
来源:《史记·平准书》载“令民得买爵”,中华书局点校本。
直接购买
汉代曾规定“纳粟拜爵”,如文帝时“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缴纳600石粮食可获“上造”爵位)。
来源:《汉书·食货志》
与选官制度关联
部分朝代将买爵作为入仕途径(如“捐纳”制度),但所购爵位多为虚衔,与实职官员不同。
来源:卜宪群《秦汉官僚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制度虽缓解财政压力,但导致爵位贬值、吏治腐败,如东汉崔寔《政论》批判“卖爵即民轻其位”。
来源:王子今《秦汉社会意识研究》,商务印书馆。
权威参考资料原文链接:
“买爵”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制度,主要指汉代允许平民通过支付钱财获取爵位或用于赎罪的行为。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买爵是汉代官方允许的合法制度,指平民或罪犯通过向朝廷缴纳一定数额的钱财,换取爵位提升或减免刑罚的权利。例如《汉书·惠帝纪》记载:“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即缴纳相当于三十级爵位的钱可免除死刑。
历史背景与实施目的
这一制度起源于西汉,最初是朝廷为筹措军费或缓解财政压力而设立。如《史记·平准书》提到,大将军卫青征匈奴时国库空虚,朝廷遂“议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
爵位等级与价格
汉代爵位分为二十级(如“公士”“上造”等),每级对应不同价格。例如:
社会影响与评价
虽然买爵是合法途径,但客观上加剧了阶级分化。富人借此提升社会地位,而穷人难以参与,导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现象。后世也衍生出“买官”等负面词汇,暗指权力腐败(如提及的引申含义)。
与现代成语的关联
现代语境中,“买爵”有时被用作成语,引申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地位或权力,但需注意这与汉代合法制度存在本质区别。
提示:若需具体历史案例或更详细制度分析,可参考《史记》《汉书》原始文献或权威历史研究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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