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罪并处决囚犯。《后汉书·陈庞传》:“ 秦 为虐政,四时行刑,圣 汉 初兴,改从简易。 萧何 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资治通鉴·周显王三十一年》:“初, 商君 相 秦 ,用法严酷,尝临 渭 论囚, 渭水 尽赤。” 胡三省 注:“决罪曰论。论,卢困翻。”《明史·刑法志二》:“十四年命法司论囚”
“论囚”是古代司法术语,指对囚犯进行定罪并执行处决的司法程序。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论”指定罪量刑,“囚”指被拘禁的犯人。组合后表示对在押犯人进行审判裁决,最终执行刑罚(多指死刑)。
历史语境
该词现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法制史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体现了早期中国“刑狱合一”的司法特点。
「囚」这个词可以指代被关押或限制自由的人,通常是指犯罪被刑事拘留或判处监禁的人。
「囚」字的部首是「囗」,由「囗」四方围住,中间是「人」,表示关押在围墙内的人。它的拼音是「qiú」,由6画构成。
「囚」字起源于古代象形文字,最早的形状是一个四方的囚笼,里面有一个人。在演变过程中,字形稍有变化,但基本上仍保留着囚笼和人的形象。在繁体字中,「囚」字的形状与简体字相似。
在古代,「囚」字的写法有些变化。例如,在《说文解字》中,它的形状是「廓」,上方有一个点表示人头,下面的撇形状表示四壁围困住的意象。
1. 他因为杀人被判囚五年。
2. 那个逃犯被抓住后被关囚在监狱里。
逃犯、囚犯、囚室、监囚、囚徒等。
囚禁、关押、监禁。
释放、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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