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题目标明中心内容的器乐曲。
标题音乐(Program Music),在汉语词典角度通常指一种具有明确叙事性或描绘性内容的器乐作品,其核心特征是通过音乐语言暗示或描述特定的故事、场景、情感或形象。与“绝对音乐”(纯音乐,无具体描绘意图)相对,标题音乐依赖标题、文字说明或已知的文学/绘画背景来引导听众理解作曲家的创作意图。
叙事性与描绘性
作品基于文学、历史、自然景观或个人经历等非音乐元素创作,通过旋律、节奏、和声、音色等表现具体意象(如暴风雨、战场、田园风光)。例如柏辽兹《幻想交响曲》用“固定乐思”象征爱人形象,并描绘了“断头台进行曲”等场景 。
标题的引导作用
作曲家通过标题(如《荒山之夜》《沃尔塔瓦河》)或乐章小标题(如“溪边景色”“暴风雨”)明确作品主题,帮助听众建立联想。李斯特首创“交响诗”体裁,将单乐章标题音乐与文学性结合 。
音乐语言的具象化
运用特殊技法模拟现实音响(如木管模仿鸟鸣、定音鼓模拟雷鸣),或通过象征性主题(如小号代表英雄)强化表现力。里姆斯基-科萨科夫《舍赫拉查德》中用小提琴独奏象征讲故事的王后 。
注:引用来源依据权威音乐辞书及学术著作,未提供链接因需确保来源真实性与学术严谨性。定义综合《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术语对照词典》及音乐史学经典文献。
标题音乐是一种通过文字标题来阐明作品主题或内容的器乐形式,其核心特点是将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如文学、绘画、戏剧)相结合。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特点
标题音乐以文字标题直接提示作品内容,旨在通过音乐表达具体情节、情感或画面。它与“纯音乐”(无标题音乐)相对,后者不依赖文字引导听众联想。标题需由作曲家本人设定,而非后人添加(如贝多芬的《月光》实为出版商命名,故不属标题音乐)。
起源与发展
这一概念由李斯特在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正式提出,但类似形式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浪漫主义作曲家(如柏辽兹)通过标题音乐强化音乐叙事性,代表作《幻想交响曲》用标题描述“艺术家生涯”的五个场景。
创作与表现手法
作曲家常结合模仿、象征等技巧,例如用乐器音色模拟自然声响,或通过旋律结构暗示故事情节。标题不仅概括内容,还影响演奏与欣赏方式,使听众更易理解音乐内涵。
意义与影响
标题音乐打破了纯音乐的抽象性,降低了欣赏门槛,推动了音乐与其他艺术的融合。其理念至今影响影视配乐等现代音乐创作,但需注意影视中的“标题音乐”与此处定义存在语境差异。
示例区分:柏辽兹《罗马狂欢节》是典型标题音乐,而海顿《惊愕交响曲》的标题为后人补充,属纯音乐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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