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收容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 曹禺 《日出》第二幕:“你看他办学校,开工厂,办济贫院,这还不是好人做的事!”
济贫院是历史上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活救济的慈善机构,其核心功能是通过集中收容和劳动管理的方式救助贫民。该制度起源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时期,英国《1601年济贫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济贫院的地位,要求各教区建立救济设施,通过征收济贫税维持运营。
在汉语语境中,"济贫院"一词可追溯至清末民初西方慈善制度的引入。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济贫院指"旧时收容救济贫民的机构,通常由教会或地方政府设立,提供食宿并要求受助者参与劳动"(来源:《汉语大词典》第6卷,商务印书馆)。这种机构在中国近代多被称为"养济院"或"恤孤院",如1878年上海天主教土山湾建立的孤儿工艺院,既传授技艺又组织生产劳动。
从社会功能看,济贫院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承担救济弱势群体的慈善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强制劳动制度维护社会秩序。英国1834年《新济贫法》确立的"劣等处置"原则(即救济条件必须低于最低工资劳动者生活水平),深刻影响了全球济贫体系的发展路径(来源:大英百科全书济贫法词条)。这种制度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顶峰,仅英格兰威尔士地区就建有约650所济贫院。
现代研究者指出,济贫院体系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具有奠基作用。牛津大学社会政策系教授帕特·塞恩的研究显示,19世纪济贫院的医疗救助系统直接催生了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的雏形(来源:牛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专题报告)。中国学者梁其姿在《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中亦论证了传统善堂与西方济贫院的制度融合过程。
济贫院是旧时收容和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主要功能是为贫困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济贫院(拼音:jì pín yuàn)指通过收容、物资援助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体的公益性场所,常见于19世纪至20世纪初的社会救济体系。
历史背景
社会意义与争议
济贫院虽体现人道关怀,但实际运作中常因条件严苛、管理僵化引发争议。例如,英国济贫院曾因强制劳动和恶劣环境饱受批评,但也为贫困群体提供了生存保障。
如需进一步了解济贫院的具体案例或国际差异,可参考相关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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