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皇帝进呈审狱判状。 宋 沉括 《梦溪笔谈·人事二》:“异日復进讞,上顾知院官问曰:‘前时姓 庞 详议官何故不来?’”
进谳是一个较为罕见的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字源和古代司法制度两方面进行解析:
字义解析
词义解释
进谳意指将(疑难)案件向上级司法机关或君主呈报,请求审议裁决。它描述的是古代司法程序中,下级官员在遇到难以决断或需要上级复核的案件时,履行呈报职责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向上级提交案件进行审议”。
历史背景与制度关联
该词的产生与古代中国的“谳狱”制度密切相关。根据《汉书·刑法志》等典籍记载,汉代已确立“疑狱谳报”制度,即地方官吏遇到疑难案件(如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明、量刑存疑等),不能自行裁决时,必须将案件详情及拟判意见(称为“谳状”)逐级上报,直至中央廷尉或皇帝裁决。这一制度旨在慎刑、避免冤狱,并为后世所沿袭发展。因此,“进谳”是执行这一司法程序的关键环节。
文献佐证
“进谳”是一个具有特定司法内涵的古汉语词汇,指下级官吏将疑难案件向上级机关或君主呈报,请求审议定罪量刑的司法行为。它深刻反映了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慎刑”、“疑罪从轻”以及层级复核的理念与实践。其权威性源于古代法典、司法实践记录及传统字书的释义。
“进谳”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司法或官场语境,具体含义如下:
基本释义
“进谳”指下级官员将审理案件的判决结果或案情文书呈报给皇帝,供其审阅或最终裁决。其中:
使用场景
该词常见于中国古代司法流程中,尤其是涉及重大案件时,地方或中央司法机构需将审判结果逐级上报至皇帝,以体现皇权对司法的最终控制。
延伸背景
“谳”本身强调审慎定罪的过程,如《汉书》中记载“诸州疑狱,常奏谳有司”,说明古代对疑难案件的审慎态度。而“进谳”则进一步突出了皇权在司法中的核心地位。
此词现代使用极少,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研究。如需更详细例证,可参考《古代司法制度研究》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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