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apital]
(2) 指京师所在地区
京师有京兆狱。——清· 方苞《狱中杂记》
(3) 指管理京师地区的衙门。
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清· 方苞《狱中杂记》
(4) 指京兆尹,即京师的地方长官
韩愈吏部权京兆。——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
见“ 京兆尹 ”。
“京兆”一词在中国古代具有多重含义,主要涵盖地理、行政及官职等方面,以下是详细解释:
“京兆”原指国都所在地区,特指中国古代的首都,如长安(今西安)、洛阳等。其字面含义中,“京”意为“大”或“高”,“兆”象征广阔,合称可理解为“国都及其周边重要区域”。
地理名称
作为地名,京兆是西安的古称,始于西汉,指代京畿都城地域,范围涵盖今西安及周边地区。例如《水经注》记载“京兆上洛”,隋唐时期蓝田县也属京兆辖域。
行政单位
官职与机构
象征意义
京兆常被用来比喻国家权力中心或核心地位,例如“京兆之地,国之根本”。
成语“五日京兆”
出自《汉书·张敞传》,原指官员任职短暂或即将离职,后引申为“临时职务”或“短期行为”,含贬义。例如:“暗想自己已是五日京兆了,乐得卖个人情。”(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来源中的历史文献或权威词典(如沪江在线词典)。
《京兆》是一个汉字词语,指的是古代中国都城的意思。在古代,中国都城一般称为京都。而兆,则是指意味着征兆、预示。因此,《京兆》一词可以理解为预示着都城的意思。
《京兆》包含两个部首,左边的部首是“亠”(tóu),右边的部首是“广”(guǎng)。根据现代汉字规范,兆的笔画数是八划。
《京兆》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诗经》中的《小雅·采薇》篇中,“桑之未萢,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其中“京兆眴兮。”即指的是古代的都城。
《京兆》的繁体字为「京」和「兆」,没有变化。
在古代汉字书写时,有关于《京兆》字的多种写法,其中一种常见的写法是:“京”字左边的“亠”作为“宀”写,右边的“兆”则写成“翟”。另外还有一些不同的写法,如将“广”写作“A”或“彑”,而将“兆”写作“土”。这些写法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都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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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京兆尹:古代中国都城的最高行政长官。 2. 京兆府:指的是古代中国都城所辖的地区。
近义词:都城、国都、京城、帝都 反义词:乡村、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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