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机关对所属单位或群众团体推举出来的公职人员办理委任手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各下级人民政府均由上级人民政府加委并服从上级人民政府。”
“加委”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行政或组织管理中的特定程序。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指主管机关对所属单位或群众团体推举的公职人员,通过正式手续予以委任。这一过程强调“推举”与“官方确认”的结合,常见于行政任命或组织管理场景。
虽然现代行政术语中较少使用“加委”,但其核心含义仍适用于对选举或推举产生的职务进行官方认证的流程,例如某些社会组织或基层单位的负责人任命。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相关章节,或参考汉典、沪江词典等权威释义平台。
《加委》这个词是指向他人施加权力或责任的行动。一般来说,加委意味着授权某人担任特定的职责或任务。
《加委》一共有两个部首,左边的是“力”部首,右边的是“女”部首。总共有9画。
《加委》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其中,“加”指增加、扩大,表示行动的主体在增强对他人的影响力;“委”是指委任、授权,表示将权力或责任交给他人。
《加委》的繁体字为「加委」。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上与现代字形相近。
1. 他将管理权加委给了新来的员工。
2. 领导决定将项目的执行责任加委给了我。
加委并不能组成其他词语。
授权、委派
撤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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