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札、奏章。《后汉书·胡广传》:“诸生试章句,文吏试牋奏。” 李贤 注:“ 周成 《杂字》曰:‘牋,表也。’《汉杂事》曰:‘凡羣臣之书,通於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駮议。’”《旧五代史·梁书·孙隲》:“ 魏博 从事 公乘亿 以女妻之,因教以牋奏程式。”《宋史·曾巩传》:“﹝ 曾巩 ﹞寻掌 延安郡王 牋奏。”
牋(笺)奏是古代文书制度中的专用文体,指臣僚呈递给君王的奏议类文书,兼具“笺”的典雅文风与“奏”的正式属性。该词由“牋”(通“笺”)和“奏”组合而成,最早见于汉代公文体系,后随朝代更迭逐步规范化。
一、核心定义 《汉语大词典》将牋奏解释为“臣子向皇帝陈事之文书”,强调其行政功能。《辞源》进一步指出其文本特征为“文辞简练,格式严谨”,需符合礼制规范。
二、历史流变 东汉时期牋奏已形成固定程式,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尚书台专设“主作文书起草”的职官。至唐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中将其细分为奏启、奏对、奏疏等子类,体现文体分化趋势。
三、功能特性
关于“牋奏”一词的详细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牋奏”指古代臣子呈递给皇帝的正式公文或奏章,属于官方文书的一种形式。其中“牋”通“笺”,原指书写用的细密竹片或纸张,后引申为正式文书的载体;“奏”特指向君主陈述意见的行为或文书。
“奏”的深层含义
文书形式特点
古代牋奏需遵循固定格式,内容需简明扼要,常见于重大国事、政策建议或紧急军情等场合,是君臣沟通的重要渠道。
历史演变
随着朝代更迭,“牋奏”的书写规范和名称有所变化(如汉代称“奏牍”,明清多用“奏折”),但其核心功能始终未变。
建议结合《古代公文制度》《中国文书史》等文献进一步了解具体格式与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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