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俘虏。《汉书·公孙弘传赞》:“ 衞青 奋於奴僕, 日磾 出於降虏,斯亦曩时版筑饭牛之朋已。”《后汉书·耿弇传》:“ 子舆 弊贼,卒为降虏耳。” 唐 白行简 《李都尉重阳日得苏属国书》诗:“降虏意何如,穷荒九月初。”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兵部·家丁》:“每当大敌,用以陷阵,其善战者多以首功自奋,间至登坛,亦有以降虏效顺者。”
降虏(jiàng lǔ)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可从字义和词义两个层面解析:
降(jiàng)
本义为“从高处落下”,引申为“归顺”“屈服”。如《说文解字》释:“降,下也。”在军事语境中特指投降或归附。
来源:《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本。
虏(lǔ)
原指“俘获”,后泛指“俘虏”“敌人”。如《玉篇》载:“虏,获也,战获俘也。”含贬义,多指被征服的异族或敌对者。
来源:《玉篇》宋本广韵校订本。
降虏指投降的俘虏或归顺的敌人,特指战争中主动归降的敌方人员。其核心含义包含:
例证:
《汉书·匈奴传》载:“匈奴降虏,置五属国以处之。”
来源:《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
释为“投降的俘虏”,强调其从敌对到归顺的转变过程。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第11卷。
注:“降,归顺;虏,俘获。指归降的敌俘。”
来源:商务印书馆,2014年修订版。
“降虏”一词隐含古代华夷观念,常带有征服者视角的贬义色彩,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情感倾向。例如:
来源:《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降虏”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历史文献及语境分析。根据多个权威来源(如《汉书》《后汉书》等),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降虏”指投降或被俘的敌人,属于名词性结构。其中:
部分解释(如)将其理解为“使敌人投降”,实为误解。根据古籍用例,“降虏”多作名词,强调被降服者的身份,而非主动的军事行为。
如需更完整的历史用例,可参考《汉书》《后汉书》原文或沪江词典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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