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诏书。《宋史·礼志八》:“ 大观 中,尚书省言,神祠加封爵等,未有定制,乃并给告、赐额、降敕。”
降敕是古代中国特有的官方文书形式,指由皇帝亲自下达或经特定程序颁布的敕令文书,主要用于重大人事任命、特殊恩赦或重要政令宣告。其核心特征在于“降”字所体现的皇权至高性与文书下达的权威性。
“降敕”由“降”与“敕”复合构成:
二者结合指皇帝以正式文书形式颁布的行政指令,常见于唐宋时期官方制度。
降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如《唐六典》规定“发敕”用于“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等重大事务,其权威性高于普通官府公文。
(据《宋代官制辞典》归纳)
需经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唐代“三省制度”),加盖皇帝玺印,以黄绢书写,体现程式严谨性。
文书类型 | 适用场景 | 权威等级 |
---|---|---|
降敕 | 重大人事/立法 | 最高 |
敕牒 | 常规官员任命 | 次级 |
诏书 | 宣告重大典礼/战事 | 同级 |
(注:因专业辞书及古籍暂未开放线上全文,此处引用纸质权威出版物;《唐六典》可参考中华经典古籍库在线版本)
“降敕”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帝王或朝廷颁发诏书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降敕指皇帝或朝廷颁布诏书、下达命令的行为。其中“降”意为自上而下传达(读作jiàng,第四声),“敕”特指帝王的诏令。例如《宋史·礼志八》记载:“神祠加封爵等,未有定制,乃并给告、赐额、降敕”,说明宋代通过“降敕”对神祠进行封爵和规范管理。
在《宋史》等典籍中,“降敕”多用于官方仪式或制度颁布,如加封爵位、赐予封号等场景,体现皇权的权威性。
现代汉语中已无此用法,但“敕”字仍保留在“敕令”“奉敕”等历史词汇中,常见于古籍或历史剧。
如需更深入的文献例证,可参考《宋史》原文或古代典章制度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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