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别,一一分开。《新唐书·段秀实传》:“十三年来朝,对 蓬莱殿 , 代宗 问所以安边者,画地以对,件别条陈。”
"件别"在现代汉语词汇体系中并非独立成词的固定组合。《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均未收录该词条,其构词方式不符合现代汉语双音节词的常规搭配规律。从构词语素分析,"件"作为量词多用于个体事物(如"一件事"),"别"作为动词可表区分(如"辨别")、分离(如"告别")等义项。二者组合可能产生两种理解:
其一,若作动宾结构理解,可解读为"按件区分",类似于文献整理中的"按件著录"原则,这一用法在档案学领域偶见使用,如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编著的《档案管理学》曾提及按文件特征进行分类的"件别管理法"。
其二,若作偏正结构理解,则可能指向特定领域术语,如日本江户时代公文系统中的"件别帐"制度,该制度在《日本法制史》中有详细记载,指按事件类别建立的官方登记簿册。但此类专业术语需结合具体语境才能准确定义。
建议使用"鉴别""分类""分件"等规范词汇替代,这些词汇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均有明确释义,且符合现代汉语表达习惯。若涉及专业领域特殊用法,应参照该领域权威著作的术语定义进行阐释。
“件别”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逐一分开、分别处理,常用于描述对事物或问题的详细分类与陈述。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探究该词在古代文献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新唐书》原文或《汉语大词典》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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