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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绝的意思、户绝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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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绝的解释

绝户。无子嗣。《宋史·食货志上一》:“或户絶之家不与命继;或经陈诉许以给还,輒假他名支破,竟成乾没。”《元典章·户部五·家财》:“若有身丧,户絶,别无应继之人,其田宅、浮财、人口、头疋,尽数拘收入官。”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户绝是中国古代法律术语与宗法制度中的特殊概念,指家庭因无男性直系继承人导致宗祧断绝的状态。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方面:

  1. 宗法继承缺失

    户绝特指家庭中无男性子嗣继承父系血脉与财产,即《汉语大词典》定义的“无子嗣或家族断绝”。在传统礼法体系下,男性后裔承担着祭祀祖先、延续家族的责任,因此无子被视为“绝户”。

  2. 财产处置规则

    据《宋刑统·户婚律》记载,户绝家庭的财产需按“女承父业”原则分配,未婚女可继承全部财产,已婚女则获三分之一,余下归宗族或官府。这一规则在宋代判例集《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具体案例佐证。

  3. 现代法律影响

    当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仍保留“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户绝财产处理原则,但不再强调性别差异,而是以“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为判断标准。这体现了从宗法制度向平等继承权的演变。

该概念对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继承制度演变具有重要价值,相关研究可参考《中国法制通史》中关于户绝田产管理的专题论述。

网络扩展解释

“户绝”是中国古代法律和社会概念,指家庭因无男性子嗣或合法继承人导致血缘断绝和户籍消亡的现象,具有法律和社会经济双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一、法律层面的含义

  1. 血缘断绝:核心指父系血缘传承的中断,即《唐律疏议》所载“无后者为户绝”,既包括无亲生儿子,也包含未通过过继、收养等方式确立继承人。
  2. 户籍消亡:作为国家纳税单位的“户”消失。古代以“课户”(有男性家长的纳税户)和“女户”(寡妇家庭)区分,当女户成员死亡且无继承人时,户籍即被注销。

二、社会经济影响

  1. 财产处置:宋代规定户绝财产“尽数拘收入官”(《宋史·食货志》),元代延续此制度,但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启动“命继”程序,即由官府指定继承人延续家产。
  2. 特殊案例:若寡妇去世后无子嗣,即便生前有女性亲属,其家庭仍被认定为户绝,财产收归官府。

三、历史演变 唐代已形成户绝概念,宋元时期通过《宋史》《元典章》等进一步细化财产处理规则,反映出古代宗法制度与户籍管理紧密结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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