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first visit of a bride to her parents] 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
(1).旧俗,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叫回门。与婿偕行者谓双回门。 元 无名氏 《隔江斗智》第二折:“等我对月回门之日,我见母亲,自有话讲。”《红楼梦》第一○八回:“一日, 史湘云 出嫁回门,来 贾母 这边请安。”
(2).泛指回家。 明 高明 《琵琶记·乞丐寻夫》:“久留不知因箇甚,年荒亲死不回门。”
“回门”是中国传统婚嫁习俗中的重要环节,具体指女子出嫁后首次携丈夫返回娘家探亲的仪式。其详细释义如下:
一、字面释义
“回”指返回,“门”指娘家门庭,合称即“返回娘家”。该词最早见于宋代文献,如《东京梦华录》载:“三日,女家送彩段油蜜蒸饼,谓之‘蜜和油蒸饼’。其女家来作会,谓之‘煖女’。七日则取女归,谓之‘复面’;至九日,女家迎女归,谓之‘团圆节’。”其中“迎女归”即回门雏形。
二、婚俗流程特征
婚后第三日举行(俗称“三朝回门”),部分地域延至第六或九日(取“三六九,朝上走”吉兆)。如《汉语大词典》载:“旧俗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叫回门。”
新婚夫妇需携“回门礼”(糕点、酒类等双数礼品),着新婚服饰。娘家设宴款待(称“归宁宴”),部分北方地区有“回门饺子”的食俗。
忌宿娘家(需当日返夫家),闽南地区称“不踏露水归”;山东等地有“回门不空房”的禁忌,避免新房无人致凶兆。
三、文化内涵
体现“孝亲”观念,《礼记·昏义》载:“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回门强化姻亲纽带。
通过仪式确认婚姻合法性,如清代《直隶通州志》记:“三日,新妇见于舅姑,舅姑飨之。明日,婿见妇之父母。”
缓解新娘“离家焦虑”,清代小说《醒世姻缘传》多次描写回门时母女泣别场景。
四、现代演变
当代多简化为婚后短期探亲,部分城市取消时限要求,但礼品馈赠、家庭聚餐等核心仪式仍广泛传承。2021年民俗学者张勃在《传统节日与当代社会》中指出:“回门礼的存续,折射出代际情感交流的刚性需求。”
权威参考来源
“回门”是中国传统婚俗中的重要仪式,指女子出嫁后首次偕同丈夫返回娘家探亲。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回门又称“归宁”,指新娘婚后首次回娘家,需与新郎同行,故也称“双回门”。其核心含义是新娘向父母表达感恩,同时完成婚礼的收尾仪式。
随着社会发展,部分习俗简化:
《红楼梦》中史湘云“出嫁回门”的描写,印证了清代此俗的普遍性。元代杂剧《隔江斗智》也提及“对月回门”的情节。
如需了解更具体的地域习俗或历史典故,可查阅《东京梦华录》《清平山堂话本》等古籍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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