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first visit of a bride to her parents] 女子出嫁後首次回娘家探親
(1).舊俗,女子出嫁後,首次回娘家探親叫回門。與婿偕行者謂雙回門。 元 無名氏 《隔江鬥智》第二折:“等我對月回門之日,我見母親,自有話講。”《紅樓夢》第一○八回:“一日, 史湘雲 出嫁回門,來 賈母 這邊請安。”
(2).泛指回家。 明 高明 《琵琶記·乞丐尋夫》:“久留不知因箇甚,年荒親死不回門。”
“回門”是中國傳統婚嫁習俗中的重要環節,具體指女子出嫁後首次攜丈夫返回娘家探親的儀式。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字面釋義
“回”指返回,“門”指娘家門庭,合稱即“返回娘家”。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東京夢華錄》載:“三日,女家送彩段油蜜蒸餅,謂之‘蜜和油蒸餅’。其女家來作會,謂之‘煖女’。七日則取女歸,謂之‘複面’;至九日,女家迎女歸,謂之‘團圓節’。”其中“迎女歸”即回門雛形。
二、婚俗流程特征
婚後第三日舉行(俗稱“三朝回門”),部分地域延至第六或九日(取“三六九,朝上走”吉兆)。如《漢語大詞典》載:“舊俗女子出嫁後,首次回娘家探親叫回門。”
新婚夫婦需攜“回門禮”(糕點、酒類等雙數禮品),着新婚服飾。娘家設宴款待(稱“歸甯宴”),部分北方地區有“回門餃子”的食俗。
忌宿娘家(需當日返夫家),閩南地區稱“不踏露水歸”;山東等地有“回門不空房”的禁忌,避免新房無人緻兇兆。
三、文化内涵
體現“孝親”觀念,《禮記·昏義》載:“成婦禮,明婦順,又申之以著代”,回門強化姻親紐帶。
通過儀式确認婚姻合法性,如清代《直隸通州志》記:“三日,新婦見于舅姑,舅姑飨之。明日,婿見婦之父母。”
緩解新娘“離家焦慮”,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多次描寫回門時母女泣别場景。
四、現代演變
當代多簡化為婚後短期探親,部分城市取消時限要求,但禮品饋贈、家庭聚餐等核心儀式仍廣泛傳承。2021年民俗學者張勃在《傳統節日與當代社會》中指出:“回門禮的存續,折射出代際情感交流的剛性需求。”
權威參考來源
“回門”是中國傳統婚俗中的重要儀式,指女子出嫁後首次偕同丈夫返回娘家探親。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回門又稱“歸甯”,指新娘婚後首次回娘家,需與新郎同行,故也稱“雙回門”。其核心含義是新娘向父母表達感恩,同時完成婚禮的收尾儀式。
隨着社會發展,部分習俗簡化:
《紅樓夢》中史湘雲“出嫁回門”的描寫,印證了清代此俗的普遍性。元代雜劇《隔江鬥智》也提及“對月回門”的情節。
如需了解更具體的地域習俗或曆史典故,可查閱《東京夢華錄》《清平山堂話本》等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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