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常的事。《穀梁传·庄公二十四年》:“夏,公如 齐 逆女。亲迎,恆事也。” 唐 刘知几 《史通·惑经》:“此则 春秋 之世,有识之士莫不微婉其辞,隐晦其説。斯盖当时之恆事,习俗所常行。”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禁卫·镇抚司刑具》:“凡为具十八种,亦无及士人者,不知何年,始加之縉绅,后遂为恆事,士气消折尽矣。”
(2).日常用品。《梁书·明山宾传》:“ 昭明太子 闻筑室不就,有令曰:‘ 明祭酒 虽出抚大藩,拥旄推轂,珥金拖紫,而恆事屡空。闻构宇未成,今送薄助。’”
“恒事”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通常的事(常规事务)
指符合常规、惯例或社会习俗的事情。例如:
日常用品
指生活中必需的器物或物资。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穀梁传》《梁书》等原始出处。
《恒事》是一个成语,意为“常常发生的事情、常例”。通常用来形容某种事件屡次发生、永不停息。
《恒事》的拆分部首为心(xīn)和丶(zhǔ),共2个笔画。
《恒事》的来源较为模糊,古代文献中没有明确的记载。繁体形式为「恆事」。
在古代,恒的字形写作“恆”,事的字形写作“事”,并无变化。
1. 每到夏天的雨季,洪水成灾已成为恒事。
2. 这家餐厅的服务质量一直为人称道,可谓是饮食界的恒事。
恒势、恒长、恒星、恒定、恒温等。
常态、常例、常规、习以为常。
特例、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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