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常的事。《穀梁傳·莊公二十四年》:“夏,公如 齊 逆女。親迎,恆事也。” 唐 劉知幾 《史通·惑經》:“此則 春秋 之世,有識之士莫不微婉其辭,隱晦其説。斯蓋當時之恆事,習俗所常行。”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禁衛·鎮撫司刑具》:“凡為具十八種,亦無及士人者,不知何年,始加之縉紳,後遂為恆事,士氣消折盡矣。”
(2).日常用品。《梁書·明山賓傳》:“ 昭明太子 聞築室不就,有令曰:‘ 明祭酒 雖出撫大藩,擁旄推轂,珥金拖紫,而恆事屢空。聞構宇未成,今送薄助。’”
“恒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通常的事(常規事務)
指符合常規、慣例或社會習俗的事情。例如:
日常用品
指生活中必需的器物或物資。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穀梁傳》《梁書》等原始出處。
《恒事》是一個成語,意為“常常發生的事情、常例”。通常用來形容某種事件屢次發生、永不停息。
《恒事》的拆分部首為心(xīn)和丶(zhǔ),共2個筆畫。
《恒事》的來源較為模糊,古代文獻中沒有明确的記載。繁體形式為「恆事」。
在古代,恒的字形寫作“恆”,事的字形寫作“事”,并無變化。
1. 每到夏天的雨季,洪水成災已成為恒事。
2. 這家餐廳的服務質量一直為人稱道,可謂是飲食界的恒事。
恒勢、恒長、恒星、恒定、恒溫等。
常态、常例、常規、習以為常。
特例、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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