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地方民俗。嫁女时,家人或请人哭送,表示不忍女儿离去。 周立波 《山那面人家》:“就是要请会哭的人嘛。在 津市 有种专门替人哭嫁的男女,他们是干这行业的专家,哭起来,一数一落,有板有眼,好像唱歌,好听极了。”
哭嫁是中国传统婚俗中的一种仪式性行为,指新娘在出嫁前夕或婚礼过程中以歌唱、哭泣等方式表达情感,常见于土家族、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一习俗既包含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念,也隐含着对婚姻生活的复杂情绪,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内涵。
哭嫁通常以“哭唱结合”的形式呈现,新娘通过即兴创作的哭嫁歌,诉说对娘家的不舍、对未来生活的忐忑,以及对父母亲友的感恩。部分地区的哭嫁仪式还会伴随女性亲友的陪哭,形成集体情感宣泄的场面(来源:《中国民俗大辞典》,商务印书馆)。
据《中华传统礼仪大全》记载,哭嫁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哀哭之礼”。其文化功能包括:1. 履行“孝道”伦理,通过哭别彰显家族情感联结;2. 作为女性婚前教育载体,歌词中常蕴含持家之道;3. 在封建礼教下,成为女性抒发婚姻自主权缺失的隐秘渠道(来源:中央民族大学民俗研究所)。
土家族哭嫁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哭嫁歌包含“哭爹娘”“哭哥嫂”等固定章节,歌词结构严谨且押韵。现代社会中,哭嫁逐渐从真实情感表达转化为表演性民俗活动,在旅游文化中焕发新活力(来源:《西南少数民族婚俗研究》,民族出版社)。
民俗学者指出,哭嫁文本是研究传统社会性别关系、宗族制度的重要口述史料,其韵律特征对语言学及音乐人类学研究具有特殊意义(来源:《中国婚俗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哭嫁”是中国多个民族的传统婚俗,特指新娘在出嫁时通过哭唱仪式表达情感的习俗。以下是详细解释:
“哭嫁”又称“哭出嫁”“哭嫁囡”“哭轿”,是汉、土家、藏、彝、壮、撒拉等民族的婚姻习俗。新娘以哭唱形式抒发情感,既是告别少女时代的仪式,也是对新生活的复杂情绪表达。
哭嫁歌不仅是情感载体,更承载了民族历史与女性集体记忆。随着时代变迁,这一习俗在部分城市逐渐简化,但在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仍具生命力。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阅中国婚博会官网或恩施州政府网站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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