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叩阍。 明 陈汝元 《金莲记·控代》:“﹝ 苏辙 ﹞因兄坐诬成狱,众奸攒害,百口难分,特来叩闕陈情。”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成仙》:“ 成 入狱,相顾悽酸。谋叩闕。”
叩阙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法律文化内涵的复合词,指古代百姓或官员直接到皇宫门前击鼓鸣冤、陈述诉求的行为。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基本释义
“叩”意为敲击、叩击,“阙”指代皇宫门前的瞭望台或宫门,合称即“叩击宫门”。该词最早见于《汉语大词典》,释义为“官吏或百姓直接向皇帝申诉冤屈”。《辞源》进一步补充,此行为是古代“直诉制度”的体现,通常伴随击打登闻鼓等仪式,如《明史·刑法志》载“民有冤抑,许击登闻鼓,或诣阙自陈”。
历史背景
叩阙制度始于汉代,成熟于唐宋,是封建司法体系中“越级上诉”的特殊途径。据《唐律疏议》记载,若地方官府断案不公,百姓可赴京城“叩阙陈情”,但需承担“冲撞宫禁”的风险。明代海瑞曾因谏言触怒皇帝而“叩阙请罪”,成为历史典故(《明史·海瑞传》)。
文化内涵
叩阙行为反映了古代“天听自我民听”的政治理念,象征皇权对民意的终极裁决权。但因程序严苛且后果难测,实际案例较少,更多见于文学作品中表达忠谏精神,如《三国演义》中董承“夜叩宫门”密献血诏的情节即源于此制。
“叩阙”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kòu quē,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指古代臣民敲击宫门或官署大门的行为,以示对君主或高官的恭敬,后引申为直接向皇帝申诉或请求的行为。
词义来源
历史背景
古代百姓或官员若遇重大冤屈或请求,需通过叩阙仪式向皇帝直接陈情,属于一种特殊的上诉途径。例如明代陈汝元《金莲记·控代》中记载:“苏辙因兄蒙冤入狱,叩阙陈情”。
现代引申义
现多比喻向上级或权威人物请教、求助,如“叩阙请教老师问题”。
如需进一步了解文献出处或例句,可参考《金莲记》《聊斋志异》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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