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叩阍。 明 陳汝元 《金蓮記·控代》:“﹝ 蘇轍 ﹞因兄坐誣成獄,衆奸攢害,百口難分,特來叩闕陳情。”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成仙》:“ 成 入獄,相顧悽酸。謀叩闕。”
叩阙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法律文化内涵的複合詞,指古代百姓或官員直接到皇宮門前擊鼓鳴冤、陳述訴求的行為。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基本釋義
“叩”意為敲擊、叩擊,“阙”指代皇宮門前的瞭望台或宮門,合稱即“叩擊宮門”。該詞最早見于《漢語大詞典》,釋義為“官吏或百姓直接向皇帝申訴冤屈”。《辭源》進一步補充,此行為是古代“直訴制度”的體現,通常伴隨擊打登聞鼓等儀式,如《明史·刑法志》載“民有冤抑,許擊登聞鼓,或詣阙自陳”。
曆史背景
叩阙制度始于漢代,成熟于唐宋,是封建司法體系中“越級上訴”的特殊途徑。據《唐律疏議》記載,若地方官府斷案不公,百姓可赴京城“叩阙陳情”,但需承擔“沖撞宮禁”的風險。明代海瑞曾因谏言觸怒皇帝而“叩阙請罪”,成為曆史典故(《明史·海瑞傳》)。
文化内涵
叩阙行為反映了古代“天聽自我民聽”的政治理念,象征皇權對民意的終極裁決權。但因程式嚴苛且後果難測,實際案例較少,更多見于文學作品中表達忠谏精神,如《三國演義》中董承“夜叩宮門”密獻血诏的情節即源于此制。
“叩阙”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òu quē,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古代臣民敲擊宮門或官署大門的行為,以示對君主或高官的恭敬,後引申為直接向皇帝申訴或請求的行為。
詞義來源
曆史背景
古代百姓或官員若遇重大冤屈或請求,需通過叩阙儀式向皇帝直接陳情,屬于一種特殊的上訴途徑。例如明代陳汝元《金蓮記·控代》中記載:“蘇轍因兄蒙冤入獄,叩阙陳情”。
現代引申義
現多比喻向上級或權威人物請教、求助,如“叩阙請教老師問題”。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出處或例句,可參考《金蓮記》《聊齋志異》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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