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始皇 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 咸阳 坑杀四百六十余人。史称“坑儒”。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 汉 王充 《论衡·死伪》:“ 秦始皇 用 李斯 之议,燔烧《诗》、《书》,后又坑儒。”《秦併六国平话》卷上:“ 始皇 无道……坑儒焚书,使天下人民不安。”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无罪而杀,是坑儒根苗。”
阬儒:秦始皇 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 咸阳 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馀人,史称“阬儒”。《汉书·儒林传序》“燔《诗》《书》,杀术士” 唐 颜师古 注:“今 新丰县 温汤 之处号 愍儒乡 , 温汤 西南三里有 马谷 ,谷之西岸有阬,古老相传以为 秦 阬儒处也。”《后汉书·申屠传》:“昔 战国 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篲先驱,卒有阬儒烧书之祸。”
“坑儒”是汉语中的历史典故词汇,源于秦始皇时期的历史事件。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坑儒”指秦始皇为统一思想、巩固统治,于公元前212年将数百名儒生方士活埋于咸阳的行为,与“焚书”并称“焚书坑儒”,是中国古代思想专制的典型事件。
从词义构成分析:
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卷六》,司马迁记载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后演变为对文化专制行为的代称。《中国历史大辞典》指出,秦始皇实际坑杀的主要是方士和批评朝政的儒生,而非全体儒士,反映了法家与儒家思想的冲突。现代汉语中,“坑儒”多用于比喻压制言论或迫害知识分子的行为,如章太炎在《驳建立孔教议》中曾以“坑儒”批判文化专制现象。
“坑儒”是中国古代秦朝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其含义和背景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坑儒”指秦始皇在公元前212年以“妖言惑众”罪名,于咸阳活埋四百六十余名儒生或方士的事件。该事件与“焚书”并称“焚书坑儒”,被视为秦始皇加强思想控制的标志性举措。
“坑儒”后演变为成语,泛指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例如:
主要依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后续《汉书》等史书延续记载,但细节存在差异。现代考古发现(如睡虎地秦简)为重新解读提供了新视角。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史料或学术观点,可参考《史记》、出土秦简及相关历史研究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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