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律条。《后汉书·循吏传·仇览》:“劝人生业,为制科令。”《晋书·刑法志》:“凡所增十三篇,就故五篇,合十八篇,於正律九篇为增,於旁章科令为省矣。”
“科令”是古代汉语中的法律术语,主要指法令、律条或规章,常见于历史文献中。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解释:
“科令”指古代官方制定的法令或律条,用于规范社会行为。该词由“科”(指法律条文分类)和“令”(指具体规定)组合而成,强调法律条文的系统性和强制性。
明代诗词中也有使用,如孙承恩《题画牛》中“徵科令行急”,反映古代赋税法令对民众的影响。
与“律”“令”等法律术语并列,但“科令”更侧重具体规章的制定与执行,如《后汉书·孝和帝纪》强调“勿因科令,加虐羸弱”,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原则。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后汉书》《晋书》等原始文献。
科令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部分组成:科(kē)和令(lìng)。科字的部首是禾,令字的部首是亻。科字的笔画数为9,令字的笔画数为5。
科令是从古代的铜器文字演变而来的。在古时候,人们将一种一种的事物分类,然后制定相应的准则和规定,称之为“科令”。科令通常由君主或者上级官员发布,用于管理和指导人们的行为。
在繁体字中,科字的写法和简体字一样,令字的写法为令。也就是说,科令的繁体字写法和简体字完全一致。
在古代,科令两个字的写法可能略有不同。其中,科字的音节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例如可能是“箇”或者“課”,但意思都是相同的。令字在古代被写为令或令。不同的时期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1. 君主发令施行科令,以管理国家事务。 2. 这个学校严格遵守各种科令,保持校园秩序。
科学、科研、科目、令行禁止、命令、制令、令人疑惑
准则、规定、法令、条例、命令
自由、放任、无章、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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