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证。 黄中黄 《孙逸仙》第四章:“无何而刺客之案发,有警官至 滔天 之室,引 滔天 之手而出廊下,抚其身几遍,盖检搜凶器之有无也。出拘引状, 滔天 、 吞宇 之名咸在。”
“拘引状”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两种解释:
基本含义:指正式的逮捕文书,即现代法律中的“逮捕证”。
出处与示例:
在黄中黄的《孙逸仙》第四章中,描述了日本警方对革命党人滔天的拘捕过程,明确提到“出拘引状”,意指通过法律程序出示逮捕文件。
部分资料(如、2)将其解释为成语,表示“通过法律手段限制他人自由”,但此类说法权威性较低且缺乏具体文献支持,可能与原意存在混淆。
若需准确理解,建议以法律术语定义(即逮捕证)为准,并参考权威文献如《孙逸仙》的上下文。
《拘引状》是一个词语,意思是指向法院提出的传票,要求对被告进行传唤或拘留。它通常是法院在调查犯罪或解决争议时发出的重要文件。
《拘引状》的部首是扌(手),它的构成字形是由手部和剛部组成。根据部首分解和笔画,可以将它拆分为:拘(手部7画)、引(手部5画)、状(扌部4画、剛部7画)。
《拘引状》是一个传统汉字词语,源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在繁体中的写法是「拘引狀」。
在古代汉字的演变过程中,「拘引狀」的字形有一些差异。具体而言,「拘」的手部由五画构成,「引」的手部由四画构成,「狀」由「犬」和「丬」组成,「犬」表示动物,「丬」表示包裹。
他接到了法院发出的《拘引状》,被要求出庭作证。
组词:拘留、拘捕、传唤
近义词:传唤状、传票、拘传
反义词:释放状、撤销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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